天津房產調控;天津房地產政策放松
重磅 | 天津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來源:天津廣播
我市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
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4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因區施策,精準調控,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主要包括五方面內容。
一、支持剛性住房需求。繼續實施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一攬子政策措施,促進住房供需精準對接,支持大學畢業生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大學畢業生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無住房的,可憑勞動合同或企業注冊證明和畢業證購買一套住房。
二、優化區域限購措施。進一步加強精準調控,將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市內六區,居民在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仍然執行本市住房限購套數及資格政策。
三、完善住房信貸政策。在本市非住房限購區域內,居民家庭購房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按照不實施限購措施城市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延長本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
四、鼓勵發放購房補貼。鼓勵各區人民政府向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發放一定補貼,減輕購房負擔。具體補貼標準、操作程序和實施時間,由各區人民政府確定并組織實施。
五、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加強房地產市場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發布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及政策信息,穩定住房消費預期。持續加強房地產領域負面輿情整治,堅決打擊各類機構及個人制造傳播不實信息等行為,營造良好房地產市場輿論環境。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上述政策從適應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新形勢出發,有利于更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對于本市戶籍居民,在限購區域內有住房的,可以在非限購區域繼續購房,改善居住條件;對于外地戶籍居民,可以直接在非限購區域購房居住生活。特別是方便京冀等周邊區域居民來津工作生活,促進人才互通交流,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下一步,我市將繼續完善住房市場和住房保障體系,加強市場監測和政策儲備,持續優化房地產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天津發布房地產調控新政!提出四方面12條舉措
9月16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四個方面提出十二條具體舉措。
在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兩條舉措。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落實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土地、金融、財稅、公共服務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盤活租賃住房,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促進供需適配。發展長租房市場,引導住房租賃企業結合市場需求擴大房源供給,穩定住房租金水平,滿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支持新市民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就業的新市民、大學畢業生,持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四條舉措。針對就近照料老人和撫養多子女帶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確,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為盤活居民自有閑置房屋,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居民家庭將原有1套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為支持居民家庭“賣舊買新”“賣小換大”等置換住房需求,《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持有住房達到限購套數后,將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購買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總套數不得超過2套。
對于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在住房信貸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兩條舉措,優化了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認定標準,適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無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對于已結清購房貸款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同時,加大金融對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貸款的支持,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40%。
為減輕居民利息負擔,對于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在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四條舉措。加大金融對房地產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要積極滿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貸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項目盤活,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支持房地產項目和參建企業、材料供應商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上下游企業融資連續穩定,確保項目建設。
同時,優化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降低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開發項目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按3%確定;其他開發項目,計稅毛利率按15%執行。
《通知》還從優化新增供地商業服務業設施建筑面積比例、實施階段性土地出讓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配套政策,支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購房政策咨詢問答
一、我是外地在天津工作的新市民,可以在天津買房嗎?
答:可以,在津工作的外省市戶籍居民,只需要提供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無房的,即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
二、我家的住房套數已經達到了限購套數,為就近照料老人,可以在自家附近為老人再買1套住房嗎?
答:可以,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已持有2套住房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購買。
三、我家響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了2個(3個)孩子,家庭人口增加后,是否可以再買1套住房?
答:可以,對有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已持有2套住房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購買。
四、我家有1套暫時閑置的小戶型住房,近期計劃購買1套新房,改善居住條件,政策出臺后我可以購買嗎?
答:可以,如將自有的閑置小戶型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即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五、我家的房子因地鐵建設被征收了,是否還能購買住房?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答:可以,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在契稅方面有優惠政策,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六、我家是第一次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時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對于無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貸款利率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目前是4.1%。
七、我貸款買過1套住房,現在已經出售,名下無未還清貸款記錄且在天津已沒有住房,我再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時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貸款利率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目前是4.1%。
八、我名下已有1套住房,為了改善居住條件,需要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4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目前是4.9%。
《通知》全文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
房地產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業
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保障剛性住房需求
(一)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用好國家獎補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盤活租賃住房,落實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土地、金融、財稅、公共服務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強年度用地計劃和建設計劃管理,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強監督管理,促進供需適配。大力發展長租房市場,引導住房租賃企業結合市場需求擴大房源供給,穩定住房租金水平,滿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新市民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就業的新市民、大學畢業生,持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
(四)居民家庭將自有的1套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持有住房達到限購套數后,將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總套數不得超過2套。(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完善住房信貸政策
(七)優化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無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已結清購房貸款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40%。(責任單位: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八)落實國家房貸利率優惠政策。對于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最新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四、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九)優化新增供地商業服務業設施建筑面積比例,按照上位規劃及專項規劃要求,在保證公益性配套設施的前提下,結合市場情況,落實好國家及本市關于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比例的相關政策規定。(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商務局、市民政局、市教委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十)實施階段性土地出讓支持政策,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金融政策,商業銀行要積極滿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貸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項目盤活。準確把握和執行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政策,金融機構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支持房地產項目和參建企業、材料供應商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上下游企業融資連續穩定,確保項目建設。銀行機構要加強對按揭合作項目施工進度和建設形象部位的盡職調查,確保相關項目條件符合國家管理要求,依法依規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責任單位: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金融局)
(十二)加大稅收支持,降低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開發項目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按3%確定;其他開發項目,計稅毛利率按15%執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的審核把關,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資格等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7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規劃資源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市稅務局 天津分行
天津銀保監局
2022年9月16日
來源 津云
編輯 趙司堯
流程編輯 嚴圣淼
重磅!天津發布房地產調控新政!這些疑問解答來了
9月16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四個方面提出十二條具體舉措。
在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兩條舉措。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落實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土地、金融、財稅、公共服務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盤活租賃住房,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促進供需適配。發展長租房市場,引導住房租賃企業結合市場需求擴大房源供給,穩定住房租金水平,滿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支持新市民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就業的新市民、大學畢業生,持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四條舉措。針對就近照料老人和撫養多子女帶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確,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為盤活居民自有閑置房屋,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居民家庭將原有1套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為支持居民家庭“賣舊買新”“賣小換大”等置換住房需求,《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持有住房達到限購套數后,將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購買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總套數不得超過2套。
對于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在住房信貸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兩條舉措,優化了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認定標準,適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無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對于已結清購房貸款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同時,加大金融對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貸款的支持,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40%。
為減輕居民利息負擔,對于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在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四條舉措。加大金融對房地產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要積極滿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貸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項目盤活,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支持房地產項目和參建企業、材料供應商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上下游企業融資連續穩定,確保項目建設。
同時,優化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降低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開發項目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按3%確定;其他開發項目,計稅毛利率按15%執行。
《通知》還從優化新增供地商業服務業設施建筑面積比例、實施階段性土地出讓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配套政策,支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購房政策咨詢問答
一、我是外地在天津工作的新市民,可以在天津買房嗎?
答:可以,在津工作的外省市戶籍居民,只需要提供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無房的,即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
二、我家的住房套數已經達到了限購套數,為就近照料老人,可以在自家附近為老人再買1套住房嗎?
答:可以,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已持有2套住房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購買。
三、我家響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了2個(3個)孩子,家庭人口增加后,是否可以再買1套住房?
答:可以,對有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已持有2套住房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購買。
四、我家有1套暫時閑置的小戶型住房,近期計劃購買1套新房,改善居住條件,政策出臺后我可以購買嗎?
答:可以,如將自有的閑置小戶型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即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五、我家的房子因地鐵建設被征收了,是否還能購買住房?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答:可以,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在契稅方面有優惠政策,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六、我家是第一次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時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對于無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貸款利率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目前是4.1%。
七、我貸款買過1套住房,現在已經出售,名下無未還清貸款記錄且在天津已沒有住房,我再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時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貸款利率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目前是4.1%。
八、我名下已有1套住房,為了改善居住條件,需要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4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目前是4.9%。
《通知》全文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
房地產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業
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保障剛性住房需求
(一)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用好國家獎補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盤活租賃住房,落實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土地、金融、財稅、公共服務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強年度用地計劃和建設計劃管理,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強監督管理,促進供需適配。大力發展長租房市場,引導住房租賃企業結合市場需求擴大房源供給,穩定住房租金水平,滿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新市民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就業的新市民、大學畢業生,持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
(四)居民家庭將自有的1套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持有住房達到限購套數后,將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總套數不得超過2套。(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完善住房信貸政策
(七)優化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無個人購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已結清購房貸款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40%。(責任單位: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八)落實國家房貸利率優惠政策。對于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執行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最新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四、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九)優化新增供地商業服務業設施建筑面積比例,按照上位規劃及專項規劃要求,在保證公益性配套設施的前提下,結合市場情況,落實好國家及本市關于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比例的相關政策規定。(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商務局、市民政局、市教委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十)實施階段性土地出讓支持政策,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金融政策,商業銀行要積極滿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貸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項目盤活。準確把握和執行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政策,金融機構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支持房地產項目和參建企業、材料供應商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上下游企業融資連續穩定,確保項目建設。銀行機構要加強對按揭合作項目施工進度和建設形象部位的盡職調查,確保相關項目條件符合國家管理要求,依法依規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責任單位: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金融局)
(十二)加大稅收支持,降低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開發項目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按3%確定;其他開發項目,計稅毛利率按15%執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的審核把關,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資格等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7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規劃資源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市稅務局 天津分行
天津銀保監局
2022年9月16日
津云新聞記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