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有房產證;公寓有房產證?
“30萬元可入手”“產權公寓”
“可拿紅本”……
看到這樣的在售公寓廣告
你心動了嗎?
但!
這樣的“筍盤”信息可信度到底有多高?
究竟是否存在貓膩呢?
今天(7日)
記者對這樣的情況進行了走訪
發現此類信息實為“噱頭”
只是用來吸引顧客
根據市民反映的
廣州白云區內存在總價約30萬元的公寓
而且還有產權可拿“紅本”情況
記者在社交平臺上搜索
發現一些在手公寓的廣告中有提到
所售公寓為產權公寓
今天(8日)上午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來到其中一個
位于白云區黃邊地鐵站附近的所謂“樓盤”
廣州設計之都創客空間V區
咨詢過程中
銷售人員坦言在售公寓均有使用權
銷售人員:首先我和您說一下,我們這邊賣給您的是使用權,沒有產權的。它由今年的8月1日開始算40年的使用權。
銷售中心現場擺放的證明材料顯示,該地塊為黃邊村村屬權益地塊,開發商已取得承包經營權,享有對外出租及分租、轉包及分包的權利,有權以開發商名義與第三方簽訂及履行《租賃合同》等相關合同并按合同收取相關費用。
另外,在現場的“陽光告示”中也明確表示“不承諾有入戶、提供學位、辦理單元的獨立房產證等與國家規定不符的行為。”銷售人員表示,社交平臺上的“產權公寓”廣告應該是中介的行為。
隨后記者以購房者身份來到另一個打著類似“產權公寓”廣告的在售物業位于白云區民營科技園內科園路與科創路交會處的國信花生大廈銷售人員介紹目前在售公寓共兩棟,除了其中一棟的部分公寓無“紅本”以外,其他公寓只要購買均可拿到房產證。
他還向記者展示了該地的不動產權證以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買地的錢我們是給完了的,一個樓盤有沒有房產證就看這一張。我們這里大概是2-10樓、還有3號樓的1樓到5樓作為自持,這部分不出證只招租招商”,銷售人員說。銷售人員表示中介為了吸引顧客來樓盤看房常常會使用“產權公寓”的噱頭對此記者也向房產中介內部人士求證對方表示的確有這種現象房產中介:就是中介為了吸引你們出來看房,他以為說是小產權你們就不出來看了,你們出來他才有機會成交,可以說是一種營銷手段。
記者發現社交平臺上發布“產權公寓”的賬號大多數為私人賬號或房產中介的官方賬號有律師表示在所售公寓的確沒有產權的前提下發布不實信息的主體或涉及虛假宣傳此外,律師表示即便開發商出示了地塊的不動產權證以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并不代表購房者就一定能拿到房屋的產權關鍵還是要看購房者與開發商最終簽訂的合同是否為產權買賣合同
“紅本”有還是沒有
這個最終還是騙不了人的
不過為了避免日后有這樣的糾紛
還是希望大家在簽合同的時候
多加謹慎
看清楚條款!
(廣東公共DV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