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仲裁、房產糾紛仲裁有用嗎
房屋糾紛申請仲裁需要具有仲裁協(xié)議,明確仲裁請求并將事實與理由準備好后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確認受理后等待開庭和裁決,不履行裁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關于如何申請房屋糾紛仲裁,哪些房地產糾紛可以仲裁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如何申請房屋糾紛仲裁,哪些房地產糾紛可以仲裁
1、房屋糾紛申請仲裁需要具有仲裁協(xié)議,明確仲裁請求并將事實與理由準備好后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確認受理后等待開庭和裁決,不履行裁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可以仲裁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屋所有權的爭議、房屋使用權爭議、他項權利與相鄰關系爭議、房屋買賣爭議、房屋修繕的爭議。
2、法律依據:
(1)《仲中華人民共和國裁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xié)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哪些房地產糾紛可以仲裁
以仲裁方式處理爭議既能達到解決爭議的目的,同時又不會使當事人雙方傷了和氣,因此,是一種被廣泛采用的法律手段。
根據我國《仲裁法》以及一些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
(一)以下幾個方面的房地產糾紛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
1、房屋買賣爭議,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價格、優(yōu)先購買權等方面的爭議;
2、房屋所有權的爭議,包括所有權歸屬、價格、變更、析產、交換等方面的爭議;
3、房屋使用權爭議,包括租賃、租金、強占、返還、占有、交換、轉讓等方面的爭議;
4、他項權利與相鄰關系,包括通行、典當及與相鄰房屋發(fā)生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等方面的爭議;
5、房屋修繕的爭議,包括房屋修繕的工程項目及安全檢查的鑒定、各項工程費用的承擔等方面的爭議。
(二)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的房地產糾紛是:
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者已審結的房地產糾紛;
2、涉及離婚、收養(yǎng)、監(jiān)護、繼承、贈與的房地產糾紛;
3、涉及落實政策問題的房地產糾紛;
4、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房地產行政爭議;
5、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后發(fā)生的房地產糾紛;
6、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內部的公房糾紛。
房屋糾紛申請仲裁需要具有仲裁協(xié)議,明確仲裁請求并將事實與理由準備好后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確認受理后等待開庭和裁決,不履行裁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