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房產、獲嘉房產中介電話
大象新聞記者 花梔子 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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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大象新聞·大象幫收到了新鄉獲嘉王子龍的這樣一條求助:“法院偽造了筆錄和簽名,說我同意不執行對方財產,自己偷偷結案。三年后我發現這個情況再去要欠款,被告人卻沒有錢執行了。”
接到線索后,大象新聞記者于4月2日前往新鄉獲嘉,向求助人王子龍了解情況。
王子龍告訴記者,2022年年底,在新鄉市做快遞生意的他上網“閑逛”,突然想到自己三年前起訴的案件一直沒有判,就隨手搜索了一下,可沒想到這一搜卻搜出了問題。
三年前的執行案件被“悄悄”終結?原告竟毫不知情
2018年年初,王子龍還是一個副食品供貨商,彼時的他已經向獲嘉縣徐營鎮華宇超市供貨兩年。兩年來,王子龍一直是先送貨,然后根據銷售情況,每月找超市老板焦玉茂結款,兩人合作愉快。
但到了2018年下半年,超市老板焦玉茂突然開始以各種理由不結貨款。在焦玉茂打給王子龍的欠條上顯示,直至2018年12月10日,焦玉茂總共欠王子龍貨款148000元。
之后焦玉茂雖然陸續還了一小部分,但大多數時間,都推脫說“沒錢”。無奈之下,王子龍將焦玉茂告上法庭。
2019年6月14日,獲嘉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焦玉茂欠王子龍123000元,并定于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每月1日前定量還錢,直至還清。
王子龍表示,焦玉茂只在法院判決的次月,也就是2019年7月,還了他2000元,之后就說沒錢可還。2019年8月月底,王子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0年,獲嘉縣人民法院對焦玉茂一棟160多平米的房產進行了法拍,當時流拍了。但之后獲嘉縣人民法院一直沒有聯系過我。”王子龍告訴記者,直到2022年年底,他在網上發現了判決書,居然看到該案在2020年已經終結執行,然而他這個原告卻毫不知情。
法院違規終結執行程序?檢察院:建議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發現這一情況后,王子龍先后找到獲嘉縣信訪局和獲嘉縣人民法院反映。但法院卻說,找不到焦玉茂可以執行的財產。王子龍認為是案件程序有誤,于2023年5月12日將此事告到了獲嘉縣人民檢察院。
當天,在獲嘉縣人民檢察院調取的卷宗里,王子龍發現了一份《終本約談筆錄》(以下簡稱《筆錄》),上面顯示王子龍對焦玉茂的股票、4輛車輛、房產“暫不要求處理……不申請律師調查令……同意該案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筆錄》右下角還有王子龍的“簽名”,文書出具日期是2020年9月9日。
王子龍當即向檢察院工作人員反映,自己當時在新鄉裝修新店鋪,沒有參加過終本約談,《筆錄》上的簽名也不是他自己簽的。而且法院在案件的執行中存在問題。
獲嘉縣人民檢察院于2023年6月1日向獲嘉縣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檢察建議書》,認為獲嘉縣人民法院違反規定裁定終結執行程序,嚴重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向獲嘉縣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查明原因若能繼續執行及時恢復執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并在收到檢察建議后三個月將處理結果書面回復本院。”
后立案法院為何能先查封被告財產?求助人:只求一個實質性回復
王子龍后來發現,焦玉茂不止欠了他一個人的錢。其他債主在王子龍起訴后,也先后將焦玉茂告上法庭。不同的地方在于,其他債主是在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起訴的。
然而令王子龍不解的是,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作為后立案的法院,很快就查清了焦玉茂名下的3處房產、股票、基金若干、4輛車輛,并先于獲嘉縣人民法院查封了以上財產。這也導致了王子龍發現自己的案子有問題時,已經沒有合適的標的可以執行。
2024年4月2日,記者跟王子龍一起來到獲嘉縣人民法院就此事進行詢問。接訪人員王晨光說,焦玉茂名下4輛車輛拖了這么久沒有查封,是因為一直找不到車輛下落。至于為什么先立案的法院沒有查封車輛,王晨光說是因為原告王子龍和法院溝通過,“簽署”了《筆錄》不再追究。
王子龍再次表示,他并沒有參與《筆錄》,簽名也并非自己所簽。王晨光對王子龍的這一說法回應稱,如果對簽名有異議,可以申請筆跡鑒定。
而按照獲嘉縣檢察院2023年6月1日出具的《檢察意見書》上,要求獲嘉縣人民法院就所提問題3月內作出回復一事。王子龍當場聯系了檢察官郭定山,對方回復稱,獲嘉縣人民法院的回復沒有實質內容。關于此事,王晨光告訴記者,法院會和檢察院溝通,但“回復不會給你們(王子龍和記者)看。”
律師建議:可以物抵債或向上級部門反映,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王子龍認為,獲嘉縣人民法院在焦玉茂有財產的時候終結執行,還疑似偽造了他的簽名,導致現在無財產,已經無法執行。王子龍要求獲嘉縣人民法院恢復執行,返還錢款,同時查處相關失職人員。
對此,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少博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認為人民法院存在為了終結執行程序而偽造簽字,可以向當地檢察院反映,檢察院可以履行對人民法院的執行監督職能。
“本案中,當地檢察院已經認為獲嘉縣人民法院存在程序違法,并作出了《檢察建議》。建議王子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恢復,繼續對被執行財產予以強制執行。若被執行人房產存在流拍可能,王子龍也可以同意接手房產,以物抵債,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劉少博說。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如果該縣法院有關人員在辦理執行過程中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而且法院也收到了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應當依法對相應案件予以糾正,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當事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反映或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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