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2020
幸福里百科詞條:共有3種方法,可以繼承不需要公證。一是以最后建立的遺囑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二是如果以前因繼承房產發生了糾紛而起訴到法院,帶著法院的調解或判決書去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登記手續;三是如果繼承人同意,可先到公證機關辦理房產公證,再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房產繼承有哪幾種方式?
房產繼承方式有兩種,分別是:
第一,訴訟繼承。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
第二,公證繼承。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
2021年房產繼承不需公證的3種辦法
司法部發布了《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意味著伴隨房屋遺產繼承事項多年的“公證”環節已不再成為必需。由此可以看出,房產繼承并不是必須要公證的。
那么2021房產繼承不需要公證共有3種方法:
1、2021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的第一種方式:以最后建立的遺囑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繼承人應自行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申請人所需的申請材料(原件)、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遺贈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等),有遺囑的出示遺囑等,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登記;
2、2021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的第二種方式:如果以前因繼承房產發生了糾紛而起訴到法院,帶著法院的調解或判決書去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登記手續。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證明等等,受理登記前應該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的查驗。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在完成對所有繼承人信息確認后,就可以登記該不動產;
3、2021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的第三種方式:如果繼承人同意,可先到公證機關辦理房產公證,再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2021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注意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辦公場所,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見證,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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