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房產更名-長春房產更名去哪里
來源:吉網
近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圍繞辦理不動產過戶登記要求出具加蓋法院公章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問題,主動發揮工作協調機制,積極推進解決辦理,促使長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稅務派駐窗口確認在長春市范圍內法拍房產權變更登記不再要求法院出具加蓋公章的成交確認書,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得到切實有效解決。
日前,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請執行人某建筑公司與被執行人某不動產開發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買受人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購買了省法院執行局委托拍賣涉案房屋。當買受人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時,被不動產管理部門稅務窗口告知辦理法拍房稅費繳納手續要由法院出具加蓋公章拍賣成交確認書。
在收到買受人求助后,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第一時間派員赴不動產管理部門溝通協調該案,并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調研。
經了解,此類情況在全省范圍并不是個例,買受人在進行法拍房過戶登記時,不動產管理部門會要求出具加蓋人民法院公章的網絡司法拍賣成交確認書。按照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僅負責作出拍賣確權裁定及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成交確認書應由司法拍賣平臺作出,人民法院不能出具和加蓋公章。為了幫助群眾辦理法拍房過戶登記手續,實踐中一些法院也按要求進行了辦理。為此,省法院執行局多次派人前往長春市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溝通協調,最后,買受人順利將房屋過戶。
為切實解決該類問題,盡可能減輕群眾負擔,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長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稅務部門多次研究,最終確定長春市不動產登記部門確認在長春市范圍內法拍房產權變更登記不再要求法院出具加蓋公章的成交確認書,由買受人從拍賣平臺自行下載網絡競價成功確認單即可進行法拍房產權過戶登記。
此案充分展示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針對群眾訴求,民呼我應,舉一反三,主動分析研究解決個案后面的共性問題,主動作為,真正做到了為群眾辦實事。
下一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梳理全省在辦理協助產權變更登記中遇到的問題,進一步與省級不動產管理、自然資源、稅務等部門協調聯動,規范不動產過戶登記相關工作的辦理流程,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郭雍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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