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仁房產-華仁置業有限公司
在未充分公開披露的情況下,ST天潤已經付款“買下”兩項目,“暗度陳倉”完成了收購,監管部門從日常監管中發現了異常。11月10日,ST天潤披露,收到湖南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ST天潤及相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2021年3月,ST天潤與梁碧群簽訂《權益轉讓合同》,與廣州浩然千里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浩然千里”)、陳科簽署《股權收購協議書》。2021年4月底,ST天潤完成收購廣州天馬國際時裝批發中心第八層55套房地產的62.66%收益權、廣州市邀邀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權,交易價格分別為7150萬元、6320萬元,合計1.347億元。
ST天潤上述交易均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相關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ST天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ST天潤董事長江峰、總經理曾飛、董秘梁萍,作為該信息披露的主要責任人,未能忠實、勤勉、謹慎地履行職責,根據相關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江峰、曾飛、梁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監管部門是從日常監管中發現異常的。
今年5月末,ST天潤收到湖南證監局下發的《監管關注函》。函件稱,湖南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ST天潤近期與廣州華仁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華仁置業”)、浩然千里存在大額資金往來情況。
為此,監管部門要求上市公司說明:ST天潤與華仁置業、浩然千里資金往來交易背景、交易原因、主要交易內容及交易作價安排,是否涉嫌損害上市公司利益;ST天潤與華仁置業、浩然千里相關交易是否履行了相關審議程序;上述相關交易資金是否最終流入上市公司大股東及相關方賬戶等情形,是否構成資金占用。
7月初,ST天潤在回復中對上述收購進行了說明。ST天潤解釋稱,公司于今年3月18日與梁碧群簽訂《權益轉讓合同》,梁碧群將廣州天馬國際時裝批發中心第八層55套房地產剩余14.75年租賃權益的62.66%轉讓給公司,轉讓價格7150萬元。經查,華仁置業系梁碧群100%控股的公司,梁碧群也向ST天潤出示了請款函,ST天潤因此直接將款項匯入華仁置業銀行賬戶。
在收購完成后,ST天潤持有廣州市邀邀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1%股權,浩然千里持有4%股權,陳科持有45%股權。
ST天潤表示,上述收購已經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為了履行兩個項目的協議約定,在相關資料未補充完善、相關論證不夠充分、事項沒有公開披露的情況下,已于今年3月31日辦理了相關的交割過戶手續,并于2021年4月底支付了上述兩筆款項,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不過,ST天潤強調,上述交易資金往來沒有最終流入廣東恒潤互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廣東恒潤華創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及相關賬戶等情形,沒有構成大股東資金占用。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