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遺失證明、遺失房產證會導致怎么樣的后果
事情介紹
多年前,小王父母動遷得了兩套房子,由于稅務問題把其中一套登記在小王大姑名下。
現在小王一家準備辦理房產過戶,把房產變更登記到小王名下,于是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卻被告知需提供小王大姑父的死亡證明,但小王大姑夫很多年前就已過世,死亡證明也不知所蹤,小王前往派出所調檔案又被告知派出所幾經搬遷并且大姑父的檔案可能已經丟失。小王還可以去哪些地方查找大姑父的死亡證明?
小王遇到的問題不常見,
但并非沒有途徑可以解決,
在此之前,需要了解死亡證明到底是什么?
一、死亡證明是什么?
死亡證明,是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說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醫學證明。死亡證明是進行戶籍注銷、殯葬的憑證,由衛健、公安、民政部門共同管理。
二、死亡證明出具機構
1、醫院120出車或在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死亡個案(包括到場已死亡)——負責救治或接診的醫院出具。
2、在家中、養老服務機構、其他場所的正常死亡個案,或起始死因有存疑者經公安的調查后判定為正常死亡個案,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出具,其中經公安偵查的正常死亡個案需攜帶公安出具的《公安部門涉尸事(案)件調查表》。
3、非正常死亡個案——公安部門出具(非正常死亡是指人受到外部作用導致的死亡,包括火災、交通、地震及自殺、他殺等意外事故、自然災害和人為事故致死)。
三、死亡證明的用途?
死亡證明共有四聯,第一聯是原始憑證,由出具單位永久保存;第二聯由家屬到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申報戶籍注銷;第三聯由家屬保存,用于辦理保險核銷等各類手續;第四聯用于到殯儀館辦理尸體火化等手續。
因此,若遇到與小王同樣的情況,可先讓家屬提供手中保存的一份死亡證明,若發生遺失,可在前往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殯儀館、死亡證明出具單位調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