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產再出售新規定_贈與房產再出售新規定哪一年開始
父母老了,有些父母就會將自己的房產贈與給他的子女,如果子女拿到房產后,自己又想賣出去該怎么處理呢?2017年贈與房產再出售新規定是怎么樣的?請看下文。
什么是贈與房產
房地產贈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其中將房屋所有權和房地產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人是房地產贈與人,接受他人房地產的人為房地產受贈人。
房地產贈與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自愿承擔將房地產贈與對方的義務,而不享有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地產的權利,而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只有在贈與人把房地產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地產之后,該房地產贈與合同才生效。房地產贈與合同一旦生效,贈與人就不得再行撤回贈與。
(3)房地產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產贈與合同依法應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其次,該贈與合同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如系涉外房地產贈與,還須認證);最后,房地產贈與和房地產買賣一樣,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贈與無效。
贈與房產再出售怎么交稅
出售贈與得來的房,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依據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此外還得繳納契稅等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公告,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免征營業稅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來源:法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