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被中介賣;房產被中介賣掉怎么辦
做居間服務的房產中介,假扮成“買家”想賺38萬的差價?發(fā)生在廣州市民陳先生身上的賣房故事,說起來有些離奇。
2020年7月13日,中介機構房六六的經紀人梁某帶著自稱是做培訓工作的盧某來看房,隨后落定簽下購買合同。幾個月后,盧某表示因沒有購房資格,找了“親戚”謝某辦理網簽。這時突然發(fā)現,網簽價格卻比之前的約定的價格提升了38萬。
“經過調查才知道,所謂做培訓工作的盧某,其實是貝殼網旗下糯家的一名中介(房產經紀人)。可能他偽裝成一般買家,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把我們房子轉賣給他人,在短時間內賺取差價。”陳先生說。
“買家”簽完合同后,半年沒動靜
因為要換房,陳先生將名下廣州美林海岸的一套房子委托中介機構房六六出售。2020年7月13日,房六六美林店的房產經紀人梁某,帶著一名買家過來看房。“這位姓盧的買家自稱是做培訓行業(yè)的,非常喜歡我們家的裝修風格,當晚就簽了合同并支付了5萬定金。”據陳先生介紹,當時盧某表現出了非常強烈的購買愿意。
然而,最初的購房熱情似乎隔夜間就消失了,在接下來的時間里,陳先生多次催促進入下一個交易流程,對方都不積極響應。一直到10月30號,盧某提出,因自己沒有購房名額,希望網簽名字改為第三人,即謝某。“我賣房,是為了換大一點的房子,與家人們住在一起。因為換房心切,我們一時心軟就答應了。”
網簽更改第三人名字后,過戶時間也是一拖再拖,理由是“貸款出現意外。”
“簽完合同后的半年時間里,我們一直遵守合約。我們等了那么久,對方該辦理什么都應該辦好了吧?況且我們網簽合同約定11月15日前給首付貸款,目前我們一直沒有收到這筆款項。”
為了配合交易,陳先生還提前向銀行還款了200多萬。“對方的逾期付款行為,讓我們損失很大。”更離譜的是,陳先生發(fā)現,換了謝某網簽時,網簽合同價格居然由最初他們與盧某簽訂的532萬,悄悄變成了570萬。
這些事情發(fā)生后,陳先生對盧某的身份產生了疑問。“后來我發(fā)現他其實是貝殼網旗下糯家的一名中介(房產經紀人)。估計這是中介(經紀人)偽裝成買家,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把我們房子轉賣給他人,在短時間內賺取差價。”
不過在陳先生向貝殼網進行了投訴后,現在已經無法在線上搜到盧某的信息了。
賣家解除合同,希望買家配合撤銷網簽
了解到這些情況后,12月16日,陳先生向賣家發(fā)出了“合同解除函”,內容顯示:“從第一次簽合同7月13日至今,已經耗時165天,超過5個半月,嚴重超出了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因買家逾期付款,屬于毀約,現在正式告知解除合同。”“要求中介取消交易,撤銷網簽,退回中介費。”
不過據陳先生介紹,到目前為止,對方一直態(tài)度強硬,不愿意配合撤除網簽。在三方協(xié)商時,還曾暴力相向。為此陳先生還報了警,警察已經立案。
其實,即使是房產經紀人,在本身有購房需求時,也可以是一般買家。那么盧某是否真的有購房意愿?為何一開始要隱瞞身份和職業(yè)?謝某與其又是何種關系呢?
南都記者首先致電最后的買家謝某,對方聽明來意時,表示:“請聯系我的律師。”然而并未告訴律師的聯系方式,就匆匆掛掉電話。隨后記者發(fā)短信詢問律師電話,但謝某一直未回復。記者又致電盧某,盧某同樣表示“請聯系律師”,但也同樣未告訴律師的聯系方式。
對于撤銷網簽,廣東領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鐘志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因為逾期屬于對方過錯,陳先生撤銷合同的依據非常充足。目前與陳先生構成合同關系的是謝某,應該由他配合撤銷網簽。”
那么,最初帶盧某來看房的梁某是否知情呢?在電話中,梁某表示,盧某是從貝殼網上找到他的,所以事先無法知曉盧某到底是不是房產經紀人。
房產經紀人偽裝成一般買家空手套手狼,賺取中間差價的行為,其實損害的是買賣雙方的利益。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xié)會副秘書長徐斌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其實近年來,政府部門發(fā)布了很多中介行業(yè)指引,協(xié)會也發(fā)布了行業(yè)的信用白皮書,就是希望引導企業(yè)自律、規(guī)范發(fā)展。同時協(xié)會在微信平臺和官網上都公布了投訴電話。
目前,消費者維權的渠道比較多,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xié)會會長廖俊平認為,從公平公正保護公眾各方利益的目的來說,報料人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最簡單的途徑就是撥打12345電話。協(xié)會也會配合有處罰權的部門共同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南都記者伊曉霞 實習生田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