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通太古城三期房產證;匯通太古城三期無房產證
西安市經開區匯通太古城三期——天后花園小區2014年入住,至今近10年辦不了房產證。2022年列入西安市“處遺”項目,大證已于2023年5月11日辦結,目前在為小區產權清晰的業主辦理房產證,大部分業主的訴求得到滿足,但是仍存在148戶業主因為開發商在銀行辦理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辦理解押手續,而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并且找不到解決問題的途徑。
該小區開發商為匯通國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項目名稱“匯通國際項目(太古城)5號地”,1-7幢樓均已取得預售證,分別為2012091(2012年5月22日取得)、2013294(2013年10月22日取得)。目前,無法辦理房產證的148戶業主大多數為2016年、2017年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購買時五證齊全,交房時兩證一表齊全,并且辦理了網簽手續。目前已經交房并入住7年,卻被告知因“在建工程抵押”的問題辦不了房產證,且有被銀行起訴收回房屋的風險。
一、購買合同中抵押信息內容為:
抵押類型: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匯通國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抵押權人: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抵押登記機構:西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抵押登記日期:2016年8月9日,債務履行期限:2016-07-25至2018-01-25。
圖1:房屋抵押信息
二、關于購買合同中抵押條款存在以下情況:
1、 部分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上,未顯示任何關于“在建工程抵押”的信息,但在不動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檔案查詢時,發現存在被開發商將在建工程抵押至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知何種原因,導致合同信息顯示不全,業主未獲知全部信息。
2、 其他業主購房合同上,抵押情況條款上顯示“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但是附件三未顯示相關信息,不進行有效披露,直接導致業主購買房屋后,不知道房屋具體抵押情況,錯誤認為抵押已經自然解除。
圖2:附件內容無任何披露
三、目前開發商現狀:
1、 該公司系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的高危失信企業,其自身風險多達347項,周邊風險多達1283項,司法風險多達503項,債務纏身、官司纏繞。業主有充分理由擔憂:該開發商出現嚴重的債務危機,很可能已經資不抵債。
圖3:開發商官司纏身
2、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劍系失信被執行人,其周邊風險多達3974項;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曾某劍系刑事犯罪人員。業主有充分理由擔憂:企業也無實際控制人,公司已停止正常運行,無法推進該事項進展。
圖4:法人成被執行人
3、 該公司目前無固定辦公人員、無固定辦公時間,且辦公員工對在建工程抵押和解押事項無任何答復,無法溝通辦理在建工程解押事項。
四、業主疑慮
1、 購買房屋時五證齊全、預售證政府網站已公示、全部辦理了住建局網簽備案、簽訂了備案合同,為什么就辦不了房產證?
2、 這些業主都是全款、商業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買房,資金也是按照合同和公示進入了銀行監管賬戶,本應該在2018年01月25日抵押期滿解除抵押,為什么就辦理不了解押手續?
3、 因為開發商沒有及時還銀行的錢,就把老百姓通過合法流程購買的房屋抵押在銀行,產權得不到確認,不給辦理房產證,難道老百姓做錯了什么嗎?
4、 同樣的小區,同樣的房屋,整個小區的產權大證已經辦妥,產權清晰的業主也在享受可以辦理自己房屋房產證的喜悅之中,為什么就讓我們這些業主承受巨大的痛苦,每天愁容滿面,寢食難安?
五、業主訴求
我們懷著對西安的美好期望,希望在這片土地上安居樂業,和匯通太古城三期天后花園小區其他業主一樣,我們這148戶業主也是購買的商品房,花費了幾代人的心血購買了房屋,房屋已經購買并入住6、7年卻無法辦理房產證,產權得不到保障,并且存在被銀行起訴收回房屋的風險。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后期更是存在子女入學而沒房產證無法確認學區、想改善住房缺無法交易置換房產、甚至在家庭需要財產變現解決困境時無法交易等問題。
圖5:業主只求一紙證書保財產安全
開發商已經成為被執行人無力解決問題,通過法律訴訟即使勝訴開發商也無法執行,無辜的老百姓買房的每一步都是按照國家規定在合法交易,開發商經營出現問題和銀行未盡到監管責任,為什么最終承擔事情后果的是老百姓?為什么要讓老百姓的合法資產遭受損失?為什么老百姓想財產得到保護、安居樂業就這么難?
請求政府相關部門主導并推進148戶業主房產證的辦理,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安市處遺辦、不動產權登記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聯合解決問題,安排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業主代表、匯通國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和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進行交談,協調銀行解押,制定解決方案為148戶業主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