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房產證,雷州市房產
羊城晚報訊 記者袁增偉報道:“買房時開發商要我們業主繳交高達19%的費,一套房就交了好幾萬元,但至今無法拿到房產證。”8月26日,羊城晚報記者根據雷州市讀者的報料,對此進行了采訪。
在雷州購買房子的鄧某興說,他購買房子時,開發商除了要他簽訂購房合同之外,還要他簽訂《協議書》,要業主按購房總價的19%支付辦理房產證的代辦費。鄧某興購買的房子面積102平方米,僅費就交了5萬多元。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像鄧某興這樣遭遇的業主在雷州為數不少。據雷州市有關領導介紹,最近,針對該市富華、中華廣場、納海藍灣、金城豪庭等樓盤對購房者收取高額的所謂房產稅(代辦費、費)問題,引起雷州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
近日,雷州市政府組織房產、地稅等相關職能部門召開會議研究解決該問題,并立即成立了多部門聯合的專項調查工作組,對中華廣場、納海藍灣、金城豪庭等12個樓盤的售樓合同、繳稅以及收取“代辦費”等情況依法開展調查。對有關樓盤建設和納稅情況進行全面的核查,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房地產開發商盡快完善樓盤的相關驗收手續。針對開發商違法違規行為問題,雷州市地稅等部門有關領導對羊城晚報記者稱,他們從來不存在超標收費問題。開發商的違規違法收費與他們無關。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有的開發商在收取了業主高額的“代辦費、費”等之后由于在經營中資金鏈出了問題,有的把業主已繳交的費用挪作他用,時下無法“代”業主繳交所必需的費用,而部門也不能違規為業主。按照戶籍管理規定,業主無房產證無法入戶,將對業主小孩入學等問題造成影響。
為了解決這部分業主小孩入學問題,雷州市教育局梁局長對記者稱,該市已做出決定,對凡是購買已經國土、規劃、建設和房產部門批準建設,并領取了預售許可樓盤房子的業主,其小孩可憑正規的房產銷售合同到所在轄區的學校報名入學。
編輯:鄔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