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遺贈稅-房產遺贈稅最新政策
這兩天,朋友圈的同行炸了鍋:
原來,又有專家在吹風,要盡快出臺遺贈稅。
說老實話,這也不是今年的第一次吹風了。
年初就傳出了個稅擴容立法的消息,要把遺產稅納入綜合收入范疇。
然后在兩會期間,就有委員建議,建議以1000萬元為起征點,開征「遺產稅」。
這「遺贈稅」到底是個啥?對尚未開征的它,究竟要怎么看?
其實這不屬于一個「新概念」。
早在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法老胡夫為了籌措軍費,就開征了遺產稅。
后來,荷蘭、英國、法國、德國、美國等100多個國家都相繼開征遺產稅。
但我們國家其實從古代以來,除了民國(1940年)以外,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遺贈稅」。(盡管1950年、1994年和1996年的時候也「吹過風」)
當大家都以為這事不了了之的時候,它,又來了。
大概會怎樣個征收法,可以借鑒一下國際上的趨勢:
這些年來,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態度有所變化,一個是「免征、少征」,另一個是只薅極度的有錢人。
例如美國,2011年遺贈稅的免稅額高達117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8440萬),只有1%的家庭需要交稅。
例如香港,1915年開征的遺產稅,在2006年就取消了;
例如臺灣,在2009年將免稅額提高到1200萬、稅率從50%降低到10%。
不過,有錢人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知道要征稅,肯定會提前把錢轉去不收稅的地方。
所以那些需要吸納「熱錢」的國家,對「遺贈稅」都會比較謹慎。
一切都是為了「共同富裕」。
根據胡潤百富新鮮出爐的報告看,到2022年末,全國有超千萬人民幣資產的「高凈值家庭」211萬戶,超億元資產的「超高凈值家庭」有13.8萬戶。
這數據看得我羨慕的口水從眼角流下來,只能感慨一句,以前賺錢真的「太容易」了。
改革開放紅利、外貿紅利、房地產紅利、互聯網紅利……
隨著紅利消失,要是一直不征「遺贈稅」,二八原則就會表現得淋漓盡致(20%的人掌握80%的社會財富),甚至還會「世襲」——包租公永遠都是你家的包租公。
想想就覺得絕望了,自然就不會結婚生孩子了(bushi)
更重要的是,假如真的按1000萬作為遺贈稅的起征點,起碼有221萬戶需要交稅,能給財政增加多少收入?
財政收入問題就解決了。
那要「達到」條件的有錢人,覺得反正攢下來的錢都要交稅,下一代拿到的都會打折,是不是會去考慮「消費」呢?
消費問題就解決了。
那萬一「遺贈稅」的稅率像日本一樣高達55%,反正留個下一代打四五折,再留,折上折,中國的有錢人們就以自己的名義成立個基金會呢?
一些社會問題似乎有人去解決了?
以上純屬是摸著國外富豪過河的臆想,畢竟我也沒那么多資產……
長期以來,不少人都會說,買(增額)終身壽險,都可以完成「財富傳承」。
一個是保險賠款不用征「遺產稅」(雖然之前也沒有),另一個是可以通過受益人的設置實現定向傳承。
這不,「遺贈稅」的消息一傳出來,利益相關的保險行業就炸鍋了。
能理解,但還是要提醒大家,他們討論的都是「富豪」自己作為被保人的情況。
假如「富豪」用自己作為「投保人」,記得提前按照法律要求「立個遺囑」。(這又該是另一條完整的內容了)
總結陳詞,遺贈稅就跟房產稅一樣,未來征收是必然的,只是缺一個時機。
甚至可以說,開征遺贈稅的阻力會比房產稅的還小。
本身已經是富N代的小伙伴,還是盡早規劃未來的收入和資產配置,增加免稅資產的比例(例如保險?),爭取多富幾代。
反正「專家」說,留給大家的時間大概是5-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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