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房產律師_長春房產律師最好的律師
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往往需要精挑細選才能下決定。可如果交了錢、簽了協議,等了三年,房子仍然沒有交付,那該怎么辦呢?長春的辛先生就遭遇了這樣的事,用他的話說,現在他只想把這十幾萬元的首付款要回來。
購房者 辛先生:
2017年10月份在(康詩丹郡)買的房子,當時房子差樓梯口的活沒完成,但是已經是現房了,只是口頭說12月末交房,第二天來交錢,一共分了3次交的,交了十六萬零幾百。
根據票據,當時辛先生所購買的房屋單價6504元每平米,總價618689元。為此2017年10月,他分別支付了定金1萬元,首付款12.8萬元,契稅、物業維修基金等費用2.2萬元,總計16萬余元。辛先生告訴記者,如今已經等了三年多,新房還沒有交付給他。
購房者 辛先生:
我們每次找(開發商)來協調,他們都是拖我們,這個月拖下個月,下個月再往下個月拖,到后期拖不了時,告訴我們要么退、要么等,中途有一次讓我增加10萬首付款,可以先入住,但還是簽不上買賣合同,我沒有聽他話(加錢)。
采訪中辛先生表示,至今開發商都沒有與他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自己手中只有一張認購書、兩張收據,別無其它。通過長春市房產檔案館也查詢不到該房產信息。
購房者 辛先生:
四年往這跑了無數趟,我自己已經記不清多少趟了,我之前是想要房子,現在要房無果,肯定是不好要,而且拖的時間太長,我現在就想要錢。我提出訴求就是我不要房了,給我錢就行,把我錢返回來就可以了。
那么辛先生購買的房屋為什么3年多沒有交付?問題出在了哪里?帶著疑問,記者找到了康詩丹郡小區售樓處,并向一名銷售主管表明來意。
康詩丹郡小區售樓處 銷售主管:
很多樓都已經可以開發票了,有很多都已經正常入住了,他沒入住的原因我不太清楚,因為他不是經我手的,我們的負責人都沒在,有休息的,還有出去辦事的。
在現場,除這名銷售主管外,沒有人出面對辛先生反映的情況進行解釋。上午10點半,記者多次撥打一名銷售處負責人電話,接通后她給出了這樣的說法。
康詩丹郡小區售樓處 負責人:
我們有專門接待媒體的,我把你電話交給接待媒體的工作人員,你等他給你回電話吧。
記者:
行,什么時候能回電呢?
康詩丹郡小區售樓處 負責人:
我現在就轉交給他。
截至記者截稿前,未接到康詩丹郡小區地產或銷售公司方面的電話,針對辛先生遇到的情況,所簽訂的認購書,具備何種法律效力?記者咨詢了律師。
吉林訴幫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瑩: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這個預購協議符合含有單價、面積,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這些要素,那我們可以認定它視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但目前我看到他提供的可能只是一個簡單的定金加上首付款,這個最終能不能被認定成商品房買賣合同,還需要他進一步去舉證。
律師表示,無論是哪一方的原因導致違約,另一方都可以追究責任,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