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房產中介,蘄春房產中介電話號碼
根據省住建廳、發改委、公安廳、市場監管局、銀保監局、省委網信辦等6部門關于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專項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的工作安排,全省認真組織實施,開展市場巡查,查處了一批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涉及惡意克扣押金、簽訂“陰陽合同”、捆綁收費等問題。
省住建廳官網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
一、武漢市錦寓通達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惡意克扣押金、侵占交易資金。
二、宜昌市佳晟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捆綁收費、不退保證金,為簽訂“陰陽合同”提供便利。
三、黃石市米淇房產中介公司捆綁收費、中介負責人收取房屋交易款后失蹤。
四、荊州市沙市區世海房產信息咨詢部隱瞞房屋真實信息,將甲醛超標的住房代理出租。
五、隨州市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
六、黃岡市蘄春縣大地房地產中介公司強制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惡意克扣租金、強行驅趕承租人等。
據悉,省住建廳等6部門將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督促市、縣相關部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處理等方式,大力整治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嚴查違法違規行為,曝光違法違規案例,不斷優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讓人民群眾租得放心、住得舒心。

小編還要提醒
如果你在買房時
中介有以下行為
可以追究責任
以下6種情況可追究中介責任
1、隱瞞房屋弊端
帶領買房人實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機構的一項重要義務,但在諸如聯系不上出賣人,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況下,中介機構常會帶領買受人查看其他類似房屋作為替代,買賣雙方可能就房屋的裝修、使用狀況、周邊環境等問題產生爭議,影響合同順利履行。
2、未履行提醒、告知義務
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機構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內容,如價款金額、付款時間及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需要房屋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審判實踐中,部分中介機構或經紀人經驗不足,對相關事項未盡提示義務,導致雙方未進行充分協商,或未將雙方口頭達成的一致性意見載入合同。
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風險
二手房的性質復雜多樣,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對于經濟適用房、央產房、軍產房、小產權房、農村房屋等特殊性質房屋的交易有特別規定。部分中介公司審查不嚴,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引發大量糾紛。
4、審查不到位
中介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負有審查房屋真實權利人的義務,包括核實登記所有權人與出賣人是否一致,詢問所有權人的婚姻狀況,要求共有權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諾等。而有些中介機構未盡到對房屋權屬的審查義務,導致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者無法履行。
5、慫恿簽訂陰陽合同
在二手房簽約之前,部分中介公司為了以較低的稅金吸引買賣雙方,制造出總價款較低的網簽合同,用于申報稅款,而包含雙方真實意思的合同用于實際履行,且未進行備案。
這種操作方式給國家稅收造成了巨大損失,同時也給一些當事人惡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特別在房價大幅上漲之后,賣房人可能會以此為借口提出合同無效。
6、虛構社保、規避限購令
在交易的時候,存在少數中介機構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人開具虛假社保證明。中介機構的這種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也由于整個交易建立在違法與欺詐的基礎上,買賣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確認為無效。
購房者在和中介接觸過程中
也有這些注意事項
1、驗明正身,看其工商執照、稅務登記,以及是否有合法中介資格;
2、索要發票,一定程度上可檢驗中介公司是否正規,產生爭議時還可作為證據;
3、謹防合同陷阱,格式化文本可能暗含霸王條款,對方針對條款作出明確解釋時,要做好錄音;
4、不要相信口頭承諾;
5、保留一切證據,合同、發票、宣傳廣告、照片、錄音等,便于遇到糾紛后向有關部門投訴,甚至起訴至法院。
本期編輯丨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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