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房產(駱駱房產)
駱先生是土生土長的南京人,
因為對長江有著深厚的感情, 2018年8月份他舉全家之力, 花費800多萬元 在南京市鼓樓區世茂外灘新城9號樓 購買了一套商品房, 號稱臨窗就可坐擁全幅環幕江景。 但收房時,駱先生卻傻眼了:說好的三面玻璃窗江景房呢?
說好的落地玻璃窗 卻加了段磚墻
“ 一線濱江占位,270度環幕視野”,售樓時的宣傳彩頁和效果圖顯示,這套"江景房"三面陽臺都不是實體墻,而是大型的落地玻璃窗,甚至從客廳就可以看到長江。
駱先生當時就是被這點所吸引,“對我們長期生活在那種鋼筋水泥的環境里面的人來講,相當相當的珍貴了。 ”
樣板房的陽臺就是落地窗
駱先生還注意到,當時小區其他已經交付的樓房,陽臺就是落地玻璃窗。
正是因為這些,不少追求生活品質的業主都和他一樣,花費數百萬元購買了世茂外灘新城9號樓的江景房,而且9號樓是靠江景最近的一棟,按道理景觀視野比其他樓棟都要更好。
隨著樓房越建越高,業主們也在期待著早日拿房,還想著“無論什么情況,沒辦法把長江蓋起來吧”,誰知道開發商“把陽臺封起來了”。
就在前幾天,有細心的業主發現房子的闊景陽臺四周壘起了1米多高的磚墻 。
業主們認為,這堵墻讓"江景房"大打折扣。記者了解到,世茂外灘新城9號樓共有55層,高達170多米,目前陽臺砌墻已經到了20多層。
既然原先宣傳是落地玻璃窗,現在為什么砌起了磚墻呢?施工人員說,9號樓和其他已交付的樓不一樣,屬于高于100米的超高樓層,按照《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的要求陽臺必須封閉,并且陽臺欄桿或欄板凈高不低于1.1米。
但業主們認為,《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并沒有對陽臺欄桿或欄板的材質作出具體要求,現在開發商用砌磚墻的方式只是為了節約成本。
還有業主調出了開發商在2017年就報批的圖紙,發現9號樓陽臺設計的就是1.1米的磚墻,而業主們買房是在2018年8月份左右,大家認為開發商在故意隱瞞事實,欺詐銷售。
售樓處:坐著看不到長江 可以站起來看
為了解相關情況,記者也陪同業主們找到了世茂外灘新城的售樓處,客服人員表示,業主所說的陽臺落地玻璃窗,臨窗坐擁全幅環幕江景,在合同中并沒有任何體現,“說了您不要生氣,坐著可能有點看不到,你完全可以站著看。”
針對業主們提出的停止用磚頭封閉陽臺,恢復落地玻璃窗的要求,客服人員表示她無法做主,只能向開發商高層匯報。
律師:宣傳廣告也具法律效力
開發商涉嫌銷售欺詐
律師指出,樓盤的宣傳彩頁,樣板房,包括銷售人員的說明,即使在合同中沒有體現,也可以視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現在世茂外灘新城的開發商明知圖紙設計的是磚墻,卻不告知業主,就涉嫌欺詐銷售。如果開發商無法和住建部門進行溝通,更改陽臺的話,業主可以向開發商主張相關的違約責任。
樓盤銷售虛假宣傳,無非想取得更好的銷售業績。宣傳本身沒錯,但如果背離事實夸大宣傳,甚至是虛假宣傳,那不僅觸犯法律,危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最終砸的也是開發商的牌子。目前業主們已經向南京市市場監管和房產部門舉報。
【來源:FM93浙江交通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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