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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自然人竟然擁有如此龐大數量的房產,這樣的情節即使是最離奇的爽文也難以想象。然而,事實卻是這個不動產數目巨大的情況確實存在。然而,這個龐大的不動產數目卻出現在成都一街道辦事處的公示名單中,這激起了許多人的震驚和疑惑。
最近,街道辦事處發布了一份有關清鳳時代城的公告在公示中,根據四川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陳女士的信息顯示,她在劍南大道中段擁有多個不動產單元。此事迅速引起了關注,登上了熱搜榜。
然而,11月2日,當地居委會回應稱,陳女士出面表示,她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個人所有。第二天,石羊街道辦事處向記者表示,他們將對此事展開進一步調查,并盡快向公眾提供明確的答復。然而,這樣的回應并沒有完全解除人們對這個問題的疑慮。
然而,這樣的回應并沒有完全平息網友們的質疑。即使公司委托陳女士代表參加活動,大家依然想知道,這些房產是否都掛在陳女士的名下?如果是,為什么公司的房產要放在個人名下呢?
目前,我們所了解的信息并不多,但我們仍然可以找到一些線索值得深思。
首先,街道辦事處發布的業主籌備名單將房產與業主準確對應,這表明該公示已經嚴格核實并得到了認可。然而,然而,后來居委會在回應媒體時表示,陳女士作為代表參加活動,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個人所有。這兩種說法似乎存在一些矛盾。
如果公司是房產的所有者,那么在中應該寫公司名稱,而不是寫陳女士的個人名字。這至少可以說明,在形式上或程序上,陳女士應該是業主。
其次,記者在檢索公示信息時發現,其中一個房號的地址竟然是一家小微公司的注冊地址。這引發了人們更多的疑問和思考。
也有可能是這些房子被租用作為小微公司的注冊地址。然而,如果這些房子屬于四川化工集團,為什么會租給小微公司呢?難道該集團還從事房產租賃業務嗎?
進一步檢索相關信息發現,四川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四川能投集團公司的全資持股子公司。在年份的某個時候,四川能投集團公司總部遷至成都高新區清鳳時代城。
四川化工集團的地址顯示為成都高新區劍南大道716號2棟1單元18-19層,而劍南大道中段716號1棟和2棟分別為瑞鑫時代大廈和四川能投大廈。
通過對比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些房子并非居民樓,而是陳女士所在公司的辦公樓。這就不能排除一個可能性,即公司為某種原因將已購買的辦公樓放在了個人名下。
對于個人名下掛著公司資產的情況,從當前的稅務政策來看,并非難以理解。畢竟,將房產掛在個人名下,不論是房產稅還是增值稅,稅負都要低于掛在公司名下。尤其是在轉讓時,稅負的差異更加明顯。
然而,僅憑稅務角度的解釋并不能完全讓人信服。無論是涉及四川化工集團還是四川能投集團,對于民營企業來說,這樣的做法或許可以理解為成本控制的考慮,但國有企業采取這樣的方式并不合適。
一方面,國有企業一般不會像民營企業一樣過多考慮購置房產的稅務問題。這并不是說國有企業不會精打細算,而是國有企業的運營應該與個人有明確的界限,隨意將公司資產掛在個人名下存在很大風險,并且不符合規定,也會讓人擔心國有資產流失和轉移的嫌疑。
早在2019年,湖南永興縣就發生了一起土地使用違規案件。當時,永興縣疾控中心在開發建設辦公用房時,由于多部門多人的違規操作,將原本應屬于縣疾控中心的醫療辦公用房認定為商用房,導致該房屋所有權被登記為個人所有,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最終,涉事人員都受到了處理。
如果成都的情況屬實,這批房產名義上是私人所有,實際上是國有資產,這無疑會讓人擔憂權屬糾紛的問題。這涉及公共利益與私人權益的界定以及法律如何解釋的問題,各方利益如何區分。這將是一件相當棘手的事情。
鑒于以上種種情況,這絕不是一筆賬可以隨便算的。為了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為了保護民眾的權益不受損害,當地應該啟動高級別調查,并向公眾給出明確的答復。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對這個案件有一個清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