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宇房產—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4-08-01 13:01:3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靜) 近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公示了關于山東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案件。
(圖源: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
處罰信息顯示,2022年4月15日,肥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查明:2021年5月13日17時左右,山東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萊茵河畔項目建筑工地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山東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將建筑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建筑施工資質的自然人,未與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肥城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試行) (魯應急發〔2019〕72 號)》第306編號裁量檔次2檔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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