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鄰居房產中介—好鄰居房產中介電話
本報報道引來近20位讀者求助
好鄰居“生財有道”截留客戶近350萬房款
哈市住建委房產監察大隊對“好鄰居”立案調查
10日,好鄰居總部大門緊鎖。
生活報訊(記者陳明菲文/攝)6日、10日生活報關于“好鄰居中介挪用房產交易資金”的兩篇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0日,本報“生活消費投訴臺”又接到多位消費者求助,反映在“好鄰居”買賣房屋,交易資金被挪用。消費者王女士稱,今天哈市黑山街2號的“好鄰居”總部大門緊鎖。目前,本報已接到近20位讀者報料“好鄰居”挪用房屋交易資金,總額已近350萬元。
“生活消費投訴臺”
成“好鄰居”投訴“專線”
“生活消費投訴臺”是生活報接收消費類投訴咨詢的熱線電話,日常能接到各種投訴求助,而10日上午,接到的卻都是關于“好鄰居”的投訴。
哈市市民李先生反映,2017年年底,在“好鄰居”總部看好一套房子,跟賣家協商68萬元成交。李先生當時交了包括首付款、高評費和中介費在內的21萬元。當時提出把錢放到銀行進行資金監管,但中介溫經理說錢須放在中介監管。
期間賣家多次索要定金均遭拒絕,最后才收到2萬元定金。交完首付后,李先生等著中介代辦貸款,但中介卻一直拖著,直到5月份才去銀行交件。銀行審批通過后,中介也沒有告知,李先生7月份自己查到審批通過后,催促中介去房產交易所遞材料,可中介仍然只是“拖”。期間,溫經理寫過三張補充協議,內容都是承諾在規定期限內遞交材料到房產交易所,如果未履行將按照利息將房款退回買家,并對賣家做賠償。
消費者李女士是通過“好鄰居”安埠店賣的房子,39.5萬元的房款,9.5萬元的首付款被扣在中介要不回來。“幸虧當時買家是貸款,要不39.5萬全都得被好鄰居騙走。”李女士無奈地說,現在房子也過戶了,鑰匙都給買家了,可是9.5萬元的首付款卻遲遲要不回來,溫經理也只是給寫了個補充協議,不過這明顯就是拖延。
“好鄰居”總部大門緊鎖
被截留金額高達近350萬元
消費者劉女士告訴記者,今天本來是想到“好鄰居”總部去要15萬元的買房款,可到了黑山街2號卻發現大門緊閉,害怕對方跑路,就馬上給溫經理打電話,溫經理告訴她別著急,錢會給她的。但劉女士覺得,這只是溫經理在敷衍。
10日中午,記者來到位于哈市南崗區黑山街2號的“好鄰居”總部,看到大門緊閉,門口聚集了五六名消費者,均是來找溫經理索要房款的,本報之前報過的楊先生和王女士也在其中。
據王女士介紹,昨天來店里還開門,可是今天卻突然關門了,大家都懷疑溫經理是“跑路”了,給他打電話也不接,通過生活報的報道,這些市民組建了一個微信維權群,目前有近20人在群里,據他們統計,“好鄰居”挪用房產交易資金的金額已經高達近350萬元,而且陸續還有人加到維權群里,金額可能增加。
“好鄰居”員工爆料:“去年年底資金鏈斷了”
10日下午,記者接到了一位“好鄰居”某門店員工打來的爆料電話。據介紹,經理溫清友不光挪用房產交易資金,還拖欠兩個多月的員工工資,他挪用房款的行為是從去年年底開始的。
“之前都是正常經營,可是去年年底因為資金鏈斷了,他就打起了房產交易資金的主意,他的方法是能拖就拖。”該員工表示,之前業務員們也不知道他挪用房款,直到很多市民找過來才知道。
“我覺得溫清友是在欺詐消費者,他利用中介買賣房屋這一便利條件,欺詐消費者的房產交易金,而且很少聽說有要到房款的,我知道拖得最長的一個至少有7個月。”該員工介紹說。
哈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審核材料后才能確定是否立案
消費者楊先生介紹,因為遲遲要不回61萬元賣房款,他連續2次撥打了報警電話,但是前來處理的警察都表示,這種情況屬于民事經濟糾紛,警方只能進行協調。楊先生又和幾名消費者到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報案,接待他們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楊先生提供相關材料,警方需審核后才能確定是否給予立案。如果達到立案條件,將會把案件轉到相關科室;如果沒達到立案條件,他們將會出具紙質文書,建議到法院起訴。
房款要不回來、黑山街2號總部關門、消費者又聯系不上負責人,大家都害怕溫經理“跑路”,于是多位消費者都來到南崗區巴山街派出所報案。據王女士介紹,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表示經過溝通,南崗區經偵大隊已經明確回復:該案件不予受理。
住建委房產監察大隊:對“好鄰居”立案調查
記者從哈市住建委了解到,市住建委接到“哈爾濱好鄰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涉嫌侵占挪用客戶交易資金”的投訴后,立即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公司確實存在侵占挪用客戶交易資金行為,目前哈市住建委房管監察大隊已立案調查。
記者了解到,2018年8月10日,黑龍江省住建廳等8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制定《全省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方案》中表示:即日起至12月底,嚴查房地產“黑中介”惡意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