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365房產(合肥365房產網二手房源)
HOUSE365汪京 濱湖要素大市場 現場報道15:00
據合肥(樓盤)土地市場最新消息,合工大以85萬元/畝摘得高新區KH3-1-2號地塊,總價1700.00萬元。[3月合肥土地頻遇延期魔咒 成交額11億同比跌73%>>>]
一、地塊基本信息
高新區KH3-1-2號地塊東至創新大道道路綠線,南至用地界線,西至用地界線,北至用地界線,面積20畝,規劃為科研教育用地,出讓年限50年,容積率≤1.6,綠地率≥35%,建筑密度≤35%,參考地價85萬元/畝,競買保證金350萬元。
備注:本次掛牌方式供應的宗地,如有效報名競買人數達到2家以上,自動轉為現場競價。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高新區KH3-1-2號、NG3-1號、KG6-1號地塊競買人須為國有獨資或控股公司。
合經區2015-03號號地塊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提供由商務廳批準的規劃預核準文件的相關證明文件。
三、競買登記
1、掛牌競買人須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5月4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領取掛牌出讓文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4日上午11:30。
2、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均以實際到賬為準。
四、掛牌時間和地點
1、掛牌日期為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6日,掛牌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掛牌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6日下午2:30。掛牌截止后轉入現場競價或拍賣活動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
五、 其他
1、出讓地塊具體規劃指標以合肥市規劃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文件(以上地塊參考價不含契稅、印花稅)。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部門實測為準,地塊具體出讓信息以出讓文件為準。
2、上述宗地的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必須有1次(含1次)以上的報價,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3、高新區KH3-1-2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個月內,引進教育部直屬“211工程”重點高校入駐本地塊。否則,視為違約,市國土局解除出讓合同,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此款由高新區管委會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4個月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年內竣工。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此款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4、高新區NG3-1號地塊競得人須按規劃批準的公租房套型及標準進行建設,不得對外銷售。
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5、高新區KG6-1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個月內,須在本地塊內設立與合肥市政府聯合共建的綜合性科研和人才培養機構。否則,視為違約,市國土局解除出讓合同,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此款由高新區管委會監督落實。
6、合經區2015-03號地塊競得人須從川氣東送指標中每年向合肥市直接供應(不經過第三方)不少于2億立方米的天然氣指標,到2020年達到10億立方米,以滿足合肥市農業生產穩步發展和居民生活用氣需要。
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年內建成并投入運營。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若未按期運營,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7、競得人須按照《關于印發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暫行規定的通知》(合政辦[2012]28號)和規劃方案要求配建規定數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按照合規[2012]104號文件要求,滿足建筑設計方案節能審查要求。
8、受讓人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完成規劃建設及施工許可,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否則,由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9、競得人憑《成交確認書》、掛牌文件辦理項目立項、企業登記等有關手續。在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規定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費用,再申請辦理建設用地批復和土地登記手續。
10、本次出讓宗地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無異議,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將在辦理土地供應手續后,直接進行土地登記,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頒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11、競買人須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還應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12、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60日內,另行按出讓金總價款的5%繳納開竣工履約保證金。開竣工保證金,交地塊所在區政府指定帳戶。按期開工的返還50%,按時竣工的返還全部剩余保證金。未按期開竣工的,每延遲一天按繳納保證金的3‰扣除,扣完為止。此款由地塊所在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13、項目建設單位須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公示牌》中載明開工、竣工(結構封頂)時間。
14、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當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在項目開工、竣工時,提前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書面申報,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要向社會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土地購置活動。
15、容積率等指標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16、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變更通知或變更公告為準。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樓盤)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詳情請登錄中國土地市場網及合肥市土地市場網(請用手機掃描二維碼)。返回合肥365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