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交房產稅;稅管員讓補交房產稅
南寧龍先生的房屋賣出3年后,近日突然收到稅務部門要求補繳5.89萬元稅費及滯納金的通知。他查檔后發現,房屋被偽造不動產證,致使本應繳納的增值稅未繳。
賣主:賣房3年后,
要補繳5.89萬元稅費及滯納金
2017年初,龍先生購買了南寧市興寧區保利山水怡城小區的一套二手房。2018年下半年,他委托全力地產翰林山水店幫出售該房產。
全力地產是連鎖中介公司,在南寧有多家門店。南國早報記者王斯攝
2018年10月,經全力地產居間中介,宋某買下龍先生的房屋。雙方約定由龍先生繳納房屋交易綜合稅,宋某負責中介費。中介幫龍先生聯系代辦員謝某玲辦理稅費等相關手續,謝某玲稱各項稅費需3萬元,龍先生則轉賬給謝某玲。不久,買家宋某稱已辦好過戶等手續,龍先生以為該筆交易完成。
2021年12月17日,龍先生突然收到南寧市良慶區稅務局發來的通知書,稱他未按規定如實辦理保利山水怡城小區所售房屋的房產交易稅費,需補繳增值稅款等3.89萬元,同時還被加收滯納金2萬余元。
稅務部門發給龍先生的補繳稅費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稅務部門發出的加收滯納金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龍先生查檔才發現,他所售房屋被偽造了不動產證,他本是2017年初買房,按規定,未滿兩年交易要繳納增值稅。但偽造的不動產證復印件顯示,他是2016年初購買,由此不用繳納增值稅。而代辦員當時僅繳納6900多元的個人所得稅。
偽造的不動產證復印件顯示,龍先生房屋購買時間提前至2016年初。受訪者供圖
龍先生還發現,偽造的不動產證及復印件上,他的簽名也是偽造的。去年底,龍先生補繳了稅款,未繳滯納金。
中介:已完成交易,
只能聯系代辦員協商處理
支付了3萬元稅費,卻僅繳納了6900多元個人所得稅,剩余的錢去哪里了?今年初,全力地產公司總部安排該公司李經理處理此事。
1月18日,李經理稱,該筆交易在房產部門辦理了交易過戶手續,已正常辦理完成。不動產證并非是他們偽造,他們并不知情。目前,他們也只能幫聯系代辦員謝某玲協商處理。
龍先生和全力地產李經理微信溝通截圖。受訪者供圖
李經理與謝某玲溝通后,謝某玲承認,收取的3萬元稅費,除去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外,剩余的款項已和當時的辦事人瓜分。目前,辦事人已找不到,謝某玲只能自己墊付5000元給龍先生。
對此,龍先生并不滿意。他認為,當初賣房時,是全力地產幫聯系的相關人員,該公司應該為此負責。
律師:賣主可向中介追責,
警惕幫辦少繳費陷阱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覃英流認為,在該事件中,如果中介公司一開始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那么中介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詐騙。龍先生在繳納稅費后,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可以向中介公司追責,要求中介公司依約承擔,賠償損失。
廣西南國雄鷹律師事務所律師覃茂江分析稱,中介公司應提供幫辦手續等服務,業主可以跟著代辦人員到稅務部門核稅完成交易手續。一些中介機構聲稱幫代辦繳稅等可以幫業主省錢少繳稅。對此,業主要警惕陷阱。
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