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海縣房產;靜海房產
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9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天津市靜海區相關部門獲悉,即日起,該區實施購房補貼,根據購房人申請,可以按照總購房款的1%給予購房補貼,最高額不超過5萬元。
根據靜海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住房消費,結合靜海區實際情況,發布實施《天津市靜海區購房補貼政策》(簡稱《購房補貼政策》)。
對于補貼范圍及標準,《購房補貼政策》明確,自2023年9月18日(含當日)至12月31日(含當日),在靜海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且在12月31日(含當日)前足額繳納購房契稅、根據購房人申請,按照總購房款的1%給予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購房人應為自然人,非自然人購房不在補貼范圍。
《購房補貼政策》還規定,新建商品住宅購買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不在補貼范圍內的情形如下:2023年9月18日前已經購買,在2023年9月18日(含當日)后以補辦、換簽方式辦理網簽備案的;2023年9月18日前已辦理網簽備案,在2023年9月18日(含當日)后由購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通過撤銷或變更備案,為同一房源重新辦理或變更網簽備案的。
上述購房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含當日),申請人應在截止時間前提交申請材料,逾期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
此前的9月8日,天津市西青區發布新政,自2023年9月8日(含當日)至12月31日(含當日),購房人(自然人)在西青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最高可獲取補貼4萬元。
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