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合法—房產稅有法律依據嗎
今天被一則消息刷屏了。
大致內容為一位名為孟曉蘇的房產專家建議向農民征收房產稅,而且一年要征10萬元,連續征10年或者15年,這么算來總共要征收150萬元的房產稅。

好家伙,農民的收入本來就不高,不少家庭別說一年掙10萬元了,就是兩年甚至三年都存不下那么多錢,現在要人家一年上交10萬元房產稅,怕是連周扒皮看了都自愧不如,專家是打算把中國農民都薅禿了不成?
此番言論一出自然遭到了老百姓的強烈反對,專家坐實了“磚家”的名號。不過,我總覺得這事有點怪。哪怕孟曉蘇再怎么不接地氣、不知民間疾苦也不至于建議讓農民家庭每年額外付出10萬元的房產稅,因為90%甚至95%以上的農民家庭根本支付不出來那么多錢,這樣的建議提了有何意義呢?屬于典型的找罵,把自己往輿論漩渦里推。
為了求證事情的真偽,我特意找到了孟曉蘇接受采訪時的視頻,認真看了一遍發現他確實提到了房產稅,也講到了每年收10萬、一共收15年,但和農民家庭沒有什么關系。
先說說一年收10萬元的標準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房產稅一般是按照房屋價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比如, 一套房子價值500萬元,按照1%的稅率征收每一年需要為這套房子繳納5萬元的房產稅。
孟曉蘇認為部分投特殊類型房子的稅率應該比普通類型的房子高一些,以2%的稅率為例500萬元的房子需要繳納10萬元房產稅,連收10年總共100萬元、連收15年就是150萬元了。2%的稅率真不算低,專家蠻狠的,這一刀下去別說農民了,城市居民都要抖三抖。
我國有數億農民,如果孟專家的建議獲得了采納真要被坑苦了。不過,看完他的完整發言后農民朋友用不著擔心。
孟曉蘇提到的征稅對象不包括農民,請大家看下面的截圖,人家說的很明確,是“城市居民”,和農村里的農民壓根沒有關系。
好事者故意將“城市居民”表述成“農民”根據是什么?根源出在小產權房上。
孟曉蘇關于房產稅的建議針對的是小產權房,與小產權房對應的是大產權房,后者指的是有房產證、能夠隨時交易的城市房屋,就是大家平時買賣的一、二手房;前者指建立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子,未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產證,只能在農村集體內部交易,無法拿到市場上買賣。
這么來看孟曉蘇還是在說農民的房子嘛,與他前面講到的“城市居民”不同。實際并非如此,我們要把小產權房與農宅區分開來。干農活的農民住的房子是農宅,屬于小產權房,但不在孟曉蘇說的需要征收房產稅的范圍之內。
社會上有一部分小產權房通過違法交易賣給了農村集體以外的人,在城鎮化的推進過程中這些通過違法交易獲得小產權房的人用低價買到了和周邊商品房一樣地段的房子。
開發商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居民取得大產權房時花了不少錢,小產權房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違法流入市場時買房子的人只付出了很少的代價, 兩者出的錢天差地別卻享受了相同的公共資源,顯示公平。
針對這類違法交易的小產權房,基層管理者往往為了減少麻煩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有等到紙包不住火了的時候才會采取行動,要么一次性收一筆土地出讓金讓小產權房變成大產權房,要么當成違章建筑予以拆除,無論哪種處理方式都不太合理,而放任不管更是對買了周邊商品房居民的不公。
孟曉蘇便建議索性把違法交易、沒有產證的小產權房所遺留下來的問題通過收房產稅的方式解決,將分十年或者十五年收取的房產稅當作土地出讓金,并這些小產權房變成有產證的大產權房。
在我看來該建議是可行的。
前面提到的幾種處理違法交易小產權房的方法中相對較好的是一次性補交土地出讓金讓交易合法。不過,這種方式存在不足,即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尤其是地段較好的小產權房。通過征收房產稅的方式每年收一部分可以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不需要一下子拿出一大筆錢了。
綜上所述,孟曉蘇的建議與農民關系不大,不是向農民收農宅的房產稅而是向那些占了便宜、違法低價買入小產權房的投機者征收相應的稅收。
該建議為何會在網上被誤讀為向農民收150萬元房產稅呢?無非有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夸大其詞蹭流量。
現在的網絡充斥著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氛圍,甭管是否屬實只要內容夠夸張就能吸引到流量,有了流量就有粉絲、可以變現,這導致一部分自媒體從業人員為了流量毫無底線,樂于胡說八道。
第二,維護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違法、低價買入小產權房的人不愿意征收房產稅,手里有多套住房的“地主”更不愿意開征房產稅或房地產稅。畢竟誰想多交錢呢,哪怕當時鉆了政策漏洞、獲得了巨額利益也不想承擔應盡的義務。他們希望維持現狀,最好國內永遠都不要征房產稅,同時,房價越漲越高、租金越收越多,實現子子孫孫“躺著賺錢”的愿望,于是便竭盡所能詆毀任何與房產稅有關的消息。
如今是信息爆炸的時代,也是經濟轉型的關鍵期,到了解決積累下來問題的時候。改革勢必會觸及部分人群的利益,其中的一些人以偏概全、歪曲解讀政策并發布到網上以達到維護個人利益的目的。他們秉持能晚點改就晚點改,能多撈點好處就多撈點的原則反對一切觸及既得利益的變革。
各位觀眾老爺得睜大眼睛仔細分辨,莫在不經意間淪為他人牟利的工具,落得個被人賣了還替人數錢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