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房產_內江市房產
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近日,內江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內江市中心城區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建設中的樓盤
據了解,今年出臺的十條措施,最大的變化是從供地、建設、售房、不動產登記及相關服務全過程、全方位明確了相關優化政策,實施階段性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增加了對閑置土地和房屋的盤活利用政策,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優化房地產市場供給,完善城市功能配套
《措施》提出要優化商業用地供給比例。按照片區配套原則規劃商業用房,嚴格控制大型綜合商業體規劃建設,居住用地兼容商業占比原則上控制在5%以內。
《措施》鼓勵開發商配建公共服務設施,自文件施行之日起,新供應的居住用地所需配建(建成后須無償移交)的社區綜合服務站、文化站、衛生服務站、養老服務站可不計入容積率(具體以地塊規劃條件為準)。同時,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優化方案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簽訂土地出讓價款分期繳納合同并繳納不低于50%土地出讓價款的建設用地,辦理相關許可后可按建設時序分期開發。
聚焦市民關注重點,明確購房政策支持
《措施》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首套房和二套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
落實新發放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支持金融機構結合購房人的風險狀況、收入特點、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優化公積金使用政策方面,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申貸時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職工開戶時間和繳存時間滿足以上條件,同時符合公積金貸款其他申貸條件的,即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積極開展向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
《措施》對市外在內江市中心城區購房的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招生入學政策,統籌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事宜。
盤活閑置低效“資源”,促“寸土”生“寸金”
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主體意愿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改建或收購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復建設造成浪費。
加快推進集體土地征收“房票”安置,各區可對持有“房票”群眾制定專門優惠政策。
鼓勵多樣化開展房地產營銷,讓群眾獲得更多實惠。
充分發揮市房地產業協會作用,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市內外營銷。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團購營銷,全力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針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醫務人員、教師、外來務工人員、中心城區在外工作人員等群體購買商品房的團購活動。
鼓勵家電、汽車商家(企業)向新購房者發放家電滿減券或車輛購買補貼券等,積極爭取上級消費券資金。
此外,《措施》還對助企紓困、規范市場秩序等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