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金房產,天金商貿有限公司
中國網財經11月20日訊(記者 常實 鹿凱)近日,一則有關于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天金所”)掛牌項目涉嫌底層資產造假公告,受到各界關注同時,也讓金交所在產品發行過程中該承擔怎樣責任成為爭論焦點。有關專家表示,程序是否有瑕疵需要監管層認定。
本月初,名筑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筑建工”)對外發布公告稱,發現天金所于2020年5月27日在其網站發布“資產轉讓公告[2020]第1728號:天津金交所和鑫儀商業保理有限公司資產轉讓聯合公告”(下稱“轉讓公告”),但是轉讓公告提及的所謂涉及名筑建工資產系虛假合同。
名筑建工表示,作為1728號所謂佛山保理項目“底層資產應收賬款債權人”,并不知情、更未參與佛山保理項目,從未簽署任何與佛山保理項目有關的保理相關文件。其明確指出,轉讓公告及佛山保理項目與名筑建工無關,系有不法分子盜用我公司名義、虛構交易事實、私刻我公司和佛山信財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印章、偽造信財置業綠島湖壹號項目地塊三、地塊五《建設施工合同》,并使用私刻其印章與鑫儀保理簽訂保理業務合同(合同編號:MZ-2017YGC-LDH-1015)。
7月27日,名筑建工已向佛山保理項目發行方天津金交所、項目資產轉讓方鑫儀保理、項目管理人(摘牌方)北京數融互聯資產管理、項目投資顧問上海浦秦風資產四家相關方分別寄發《律師函》,并要求立即停止與佛山保理項目及轉讓公告中所述事宜相關任何事項。
同時,名筑建工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以獲得相關法律措施和救濟,來維護合法權益。就該事件進展情況,中國網財經致電名筑建工,對方在采訪未完成時將電話掛斷。之后,中國網財經記者試圖再次登錄其官網,則顯示“應用程序中的服務器錯誤”,無法登錄。
名筑建工發布聲明公告數日后,天金所在其官網也對此事件發布回應聲明表示,該項目是掛牌方鑫儀保理在交易所發布公告征集意向受讓方,所涉資產已在中登網進行登記,后由機構受讓方北京數融互聯資產于2020年6月4日摘牌。
天金所表示,該項目為機構間“資產轉讓”業務,其作為第四方服務平臺,服務過程中相關業務流程合法合規。項目所涉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存在瑕疵等信息負責,應由鑫儀保理承擔,并不應由天金所承擔。另外,中國網財經發現,在天金所官網目前已查詢不到上述項目信息,編號[2020]第1728號也已變成“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和安陽經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產轉讓聯合公告”。就上述情況中國網財經采訪到天金所,其電話一直處于“語音留言狀態?!?/p>
對此中國網財經了解,在證監會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和風險處置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金交所不得免除對相關產品的風險管理和合規審查責任。并要求壓實金交所自律管理責任,督促金交所完善產品登記備案、發行銷售、代收代付資金、掛牌交易情況臺賬并向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備。
中國網財經就天金所在此事件中是否擔責一事,采訪到相關專家表示:“對于市場化交易所來說這就是通道業務,交易對手提交材料他們掛牌,本身沒有問題,但是對于受讓方來說,會基于對交易所的信任,相信掛牌資產至少是真實的,這也是金交所潛在的職責。各個交易所情況不完全一樣,程序是否有瑕疵需要監管層認定?!?/p>
公開資料顯示,天金所是經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我國第一家金融資產交易機構,2010年5月21日在天津濱海新區注冊成立,6月11日正式揭牌運營。2015年12月,天金所完成增資引戰工作,在原有股東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產權交易中心的基礎上,成功引進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等。
截至2020年8月,天金所已與3000多家金融機構建立合作關系,擁有機構會員超過49萬家、個人注冊投資者超過600萬,已為各類企業實現直接融資超過2.7萬億元。目前,天金所產品業務體系主要包括金融服務與金融資產交易兩大業務模塊。
近年來,隨著資管新規出臺,傳統銀行資管、信托通道、私募非標資產業務被限,造成游歷在一行兩會監管框架之外金交所,成為承載非標市場空白重要載體。但由于金交所在滿足地方經濟發展需求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同時,也存在盲目擴張、違規經營、監管不足、向個人投資者不當營銷等突出問題。近一個時期,金交所產品的信用風險抬頭,部分金交所風險持續爆發,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金交所早在三年多前就被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不久前,證監會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向各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和風險處置工作的通知》(清整辦函〔2020〕14號)要求,金交所不得與互聯網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等國家限制行業違規開展業務;不得新批設和新開業金交所;不得為異地企業發行產品;不得向社會個人投資者銷售或變相銷售產品;不得免除對相關產品的風險管理和合規審查責任等。此外,將金交所存量風險化解和清理整頓工作,延期至2021年6月底完成。
未來,天金所事件被指資產造假一事后續發展情況,以及監管層對于金交所行業清整進展,中國網財經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