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草案,房產稅草案框架已定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在官網上,發布了北海市稅務局“關于修改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其中涉及個人出租房屋稅收政策的重要調整(下圖):
最引人矚目的是:
第一,個人出租住房,按照租金收入的4%繳納房產稅;
第二,個人出租商鋪或其他房產的,按照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產稅。(下圖)
北海似乎不是孤例,在朋友圈還流傳著南寧也發布了相關政策變化公示的截圖:
但在官方網站上,沒有能查到南寧的公告原文,只是一些網站上查到了轉發的全文。其核心修訂條款,就是上面紅框里的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是否發布了上述“征求意見稿”,尚不能確定(或許發了,又撤回修改),但在其獲得認證的“南寧稅務服務號”上,可以查到今年2月的一篇政策吹風稿:
這篇文章告訴大家:出租房屋是要交房產稅的,稅率是兩檔:12%和4%。
征稅的依據是: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看到這里,估計70%的讀者很懵逼:房產稅?不是還沒有立法嗎,連試點都沒有搞第二輪,怎么就開始征收了?
這里需要普及一個常識:房產稅,咱們早就有,一直在征收。
根據財政部官網數據,今年1到4月,在很多稅種收入下滑的情況下,全國房產稅征收了1529億元,同比增長20.5%。
我們正在立法,或者準備搞第二輪試點的,是房地產稅。多了一個“地”字,概念就不一樣了。
大家之所以不熟悉房產稅,是因為這個稅種一直對絕大多數人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也就是說,個人自用的房子,是免房產稅的。
根據條例,需要交稅的房子,按照兩種方式計算房產稅:
第一種,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征稅的基數,則是“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span>
第二種,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也就是說,按照國家規定,你對外出租房屋,就是要按照12%的稅率來交稅。計算方式是“房屋租金×12%”。
后來,國家為了鼓勵房地產的發展,支持大家買房,在2008年出臺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其中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p>
于是,住房對外出租(包括用作辦公、商鋪),也可以按照4%的稅率繳納。
還有人會疑惑:我有幾套房子出租,怎么不知道房產稅?
這可能是三種情況:
第一種,你的租戶沒有要求開票,你也沒有主動納稅,所以你不知道。
第二種,你去開票交稅了,人家按照一個綜合核定稅率征收的,你沒有仔細研究這個稅率是怎樣計算出來的,其實里面含有房地產稅。
第三種情況是: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各地事實對個人住房出租免征了房產稅——采用了多個稅種合并核定征收的方式。
我在國家稅務總局天津稅務局網站上,也查到了出租房屋12%稅率的說法,時間是2022年5月。
種種跡象顯示,當房地產市場出現拐點,地方賣地收入大減,地方債壓力不斷加大的情況下,之前允許征收、但沒有征收(或沒有征收到位)的稅,開始浮出水面了!
修訂后,在北海出租房屋至少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出租的是住宅,月收入5000元,則需要繳納4%的房產稅、1%的個人所得稅,一共是250月/月。
如果你出租的是商鋪(或者寫字樓等),月租金收入是2萬元,則需要繳納12%的房產稅和1.5%的個人所得稅,一共是2700元/月。
個人出租房屋,尤其是非住房的稅收壓力陡然加大!
這時候,業主可以把稅收成本轉嫁給租戶嗎?
恐怕比較難。
因為現在的租賃市場不是“賣方市場”,業主一方很難強勢。尤其是商鋪、寫字樓,各地空置率非常高,12%的房產稅率很難完全轉嫁出去。
下圖是戴德梁行公布的,截至2022年末主要城市的甲級寫字樓空置率:
主要城市的甲級寫字樓空置率(除臺北外)都偏高,南寧更是21個城市里最高的,空置率接近42%。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南寧真的落地按照租金的12%征收房產稅的政策,可以想見當地寫字樓業主的收入一定會顯著下降。
上圖是粵開證券整理的,各地2022年末的地方政府債務率(規范地方債÷當地綜合財力),廣西名列第十,接近150%。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債務率的統計沒有包含地方城投債。
至于北海市,根據其“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209.54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只有67.65億元,其他主要靠上級補助(106.28億元)、地方債等收入。
廣西各城市的財政自給率都不高,普遍需要中央轉移支付的支持,在當前房地產和經濟形勢下,財政增收的壓力自然比較大。
如果北海、南寧都出臺類似政策(非住房出租按照租金的12%征收房產稅),這很大幾率不是一個省區的政策,可能是一次普遍的調整。
這是否意味著,在房地產稅立法遙遙無期的情況下,房產稅這個老稅種,將發揮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
今年前四個月,全國一共征收了房產稅1529億元,同比增長20.5%;這個增幅,在主要稅種里僅次于增值稅位居第二。如果政策真的全面調整,房產稅今年的增幅還會進一步加大!
由于此前針對住房的4%房產稅率,一直在執行或減免不多(各地有差異)。所以,此次新政的增長點主要在非住房的12%稅率。
這對于出租商鋪、寫字樓的業主,構成較大壓力。
但相對于普通人來說,這些人屬于富裕階層,在遇到經濟困難的時候,減少其納稅優惠有合理性。
但如果這個12%的稅率在全國推廣,寫字樓、商鋪的去庫存難度將進一步加大,開發商恐怕只能進一步降價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