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產契稅新政策—廣州房產契稅新政策解讀
7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從區域協同發展、城鄉一體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發展、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等四個方面,梳理形成了涵蓋216項支持協調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其中住房方面,在促進城鄉住房發展稅費優惠方面有24條優惠政策,涉及扶貧搬遷安置,公共住房籌集建設;在支持消費提振信心稅費優惠方面有22條措施,涉及住房交易消費(含租賃)的稅收減免優惠。此外,在促就業保民生,城鄉公共設施建設方面也有大量的稅費優惠。
有市民發現,此“新政”其實與2016年出臺過的相關政策幾乎一致,并不是全新的措施。果真如此?
南方+記者對新舊兩套政策進行了認真比對,發現確實內容近乎一致。不過,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稅務相關人員表示,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樓市新形勢已有論斷,并明確表示要對房地產政策進行適時調整優化,各地可能會根據地方的情況不同,最大程度地靈活用好因城施策的工具箱,更多住房稅費優惠措施也許很快會進入論證和出臺實施階段。
“此次國稅總局系統梳理了216項稅費優惠政策,意義重大。”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則認為,盡管很多政策屬于既有的政策,但實際過程中,很多購房者對于此類政策的了解程度是不深的,導致很多政策沒有真正發揮效應。所以將此類政策系統梳理、系統推廣,有助于擴大政策的積極效應。此類政策應該和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進行結合,部分政策還有進一步調整優化的空間,部分政策也可以和各地住房刺激政策進行更好結合,總體上有助于進一步刺激住房消費需求。
南方不良資產經營管理(廣東)公司聯合合伙人、不動產登記疑難雜癥處置和不動產過戶土地出讓金、稅費籌劃專家林旭林也表示:“這次《指引》發的內容都是以前的優惠政策,不過是重新匯編再發布并廣而告之,最終主要看各地方的執行。”
林旭林舉例分析了稅費優惠政策在房產交易中的應用情況,進一步指出:“根據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對于出讓方來說,可享受優惠政策力度最大的為個人轉讓其取得的未滿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于受讓方來說,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征契稅,所購買房產價值越大,可享受的優惠力度越大。”
“按照2016年政策,廣州的土增稅原來也是滿2年減免的。后來為了調控房地產投資過熱帶來的價格上漲過快,又調到了滿5年才能減免并執行至今。在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下,若廣州能適時對該政策執行細則進行調整優化,對樓市將是極大利好。置業者也可以在買房過程中享受更多實惠,大大提升購房的熱情和信心。”林旭林說道。
【采寫】南方+記者 柴亞娟
【話題研究員】邵玉梅
【統籌】馮善書
【作者】 柴亞娟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