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測繪費、房產測繪費計入什么科目
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黃俏華
廣東普寧一開發商向業主收取測繪費、手續費,卻謊稱是為自然資源局代收。今年1月10日,南國早報客戶端對此事進行了報道(點擊查看:)。當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向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表示,他們已接到多人舉報該開發商亂收費,目前正在收集資料。2月27日,業主收到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結果。
▲開發商收取宗地圖測繪費等費用的回執。受訪者供圖
根據業主邱文權提供的答復結果,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收到市民反映普寧市星河明珠灣小區開發商——普寧市星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宏公司)違規收取宗地圖測繪費、手續費的留言后,該局高度重視,責令星宏公司停止涉嫌違規收費,同時組織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經核查,星宏公司向星河明珠灣小區三、四期業主按400元/戶收取宗地圖測繪費,收取總金額180.27萬元。目前,星宏公司已停止提供代服務。
根據原建設部、國家測繪局頒布的《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和第十條規定,申請產權初始登記的房屋,房屋權利申請人應當委托房產測繪單位進行房產測繪,房產測繪所需費用由委托人支付;《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12559號)也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把新建商品房辦理首次登記的登記費,以及因提供測繪資料所產生的測繪費等其他費用轉嫁給購房人承擔;向購房人提供抵押貸款的商業銀行,不得把辦理抵押權登記的費用轉嫁給購房人承擔”。經查,星宏公司在星河明珠灣小區三、四期確定產權初始登記時已委托廣東省地質測繪院進行測繪,并支付相關測繪費用。因此,星宏公司不得向業主收取宗地圖測繪費。
鑒于上述情況,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星宏公司認真落實相關整改措施,停止收取宗地圖測繪費用,制定方案退回已收取的宗地圖測繪費。接下來,該局將進一步跟進后續退款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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