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什么意思(房產中介到底有什么用)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楊基寧
由孫儷、羅晉主演的電視劇《安家》正在熱播,該劇翻拍自日劇《賣房子的女人》,講述了房地產經紀人的日常工作與生活,“沒有我賣不出去的房子”,孫儷劇中霸氣的宣言,在疫情之下,倒是挺給正處在低潮期的房產中介們狠狠提了一回氣。
那么,房產經紀人這個職業是什么時候產生的?古代如果有房產經紀,他們也要帶客戶看房、推銷、簽訂合同嗎……
一、古代房產經紀人為啥叫房牙?
其實中國各個城市的檔案館里,清朝、民國的房地產契證并不少見。而在其中也很容易找到所謂“經紀人”的名字,只不過當時社會對他們的稱呼為“房牙”。
房牙究竟出現于何時,具體很難說清,但這個稱謂是從“牙商”延伸而來。
漢代時,管這種居中撮合買賣的叫“節駔儈”。“儈者,會合兩家交易者;駔者,其首率也”,而儈這個字,后來就逐漸發展為市儈這一貶義詞,用來形容經紀人們唯利是圖。
《南齊書》里記載這樣一個故事,南北朝時候,南齊有個人叫崔慰祖,崔慰祖想賣掉自家的房子,就找了個中介。 中介問:“您這套房想賣多少錢?”崔慰祖說:“四十五萬。”中介問:“寧有減否?”還能往下降一降嗎?崔慰祖不同意:“何容二價!”中介說:“君但責四十六萬,一萬見與。”意思是到時候,你跟買主說這套房賣46萬,多賣的那1萬歸我,怎么樣?崔慰祖回答說:“是即同君欺人,豈是我心乎?” 崔慰祖很正直,表示我要和你合伙騙人家,這不是我的所作所為。
需要注意的是,史書此時對中介還用買者來稱謂,可見至此,房產經紀人,還沒有專門的稱呼,但從業者的手法和套路倒是跟如今的房產經紀人非常類似。
到了唐代,算是正式給房產經紀們定個名字,叫房牙。為啥這樣稱呼,因為唐代的經紀人多被稱為牙郎或牙人,因為干這一行的,多從事牛馬等牲易的,必須得是識別牲口年齡的高手,只要瞧一瞧牲口嘴里的牙齒,心中大概要明了價格。于是,這股隨便一瞅就能摸到底細的機靈勁兒,慢慢成了吃中介這碗飯的統稱。
其中最有名的牙郎是安祿山和史思明。《舊唐書》這樣記載,“(安祿山)解六番語,為互市牙郎......(史思明)又解六番語,與祿山同為互市牙郎。”可見,二人最早是在邊境從事馬匹交易的經紀人,后來通過語言優勢從經紀人轉變為職業軍人。
不過,唐代明令禁止一般性的田產交易,然而對于寺廟的房產與田地的買賣,不在監管的范圍中,因此從現今遺存的唐代文獻中就有不少關于寺廟田產的交易記錄。
所以,古代房牙的春天,要等到五代十國乃至北宋初年。
二、宋朝賣房,還得問鄰居要否?
五代十國時,后唐皇帝唐明宗下令:“如是產業、人口、畜乘交易,須憑牙保。如有故違,關聯人押行科斷。”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有誰買賣房屋、買賣奴隸、買賣牲口,必須讓中介經手,誰敢違反這個規定,就讓中介把他送到相關的中介協會去接受處罰。政府為什么要有這樣的規定呢?因為政府只有通過牙人的經手收取契稅,私人交易收不到錢啊!
而這一系列政策延續到宋朝就更狠了,房牙的人數大幅增加,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政策給力。《宋刑統》卷13這樣寫道:“田宅交易,須憑牙保,違者準盜論。”意思是買賣房子和土地,必須得讓中介經手,不然就按處罰盜賊的相關法律處理。處罰盜賊那是按贓計罪,比如偷東西值一尺布,打二十大板;如果值50尺布,勞改一年。想想房子多值錢了?按這種法律,誰要是在宋朝賣房膽敢沒找中介經手的話,那打板子能把屁股打爛,坐牢能把牢底坐穿。
而且,根據宋人李元弼的《作邑自箴》的記載:宋朝的牙人當時是有行業準入制度的,政府會頒發類似于營業許可的身份木牌,牌上寫明姓名、籍貫、從事行業,這個像不像如今房地產經紀人們佩戴的工作信息的標牌?
不過在宋代,房牙要是賣房,實際操作起來要比我們現代要復雜的多。
因為賣房有一個先問親鄰制度。原來,宋代在進行房地產交易時,首先要詢問親屬,親屬沒有購買意愿再依次詢問房宅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鄰居,如果親屬和鄰居都正式確認不要后,最后才輪到一般的購買者,而在這一過程中,業主和房牙絕不能有任何欺詐行為。
賣房先問親鄰,在現今的眼光來看是不可思議的,恐怕沒人會在賣房時詢問鄰居怎么想。但古代中國是一個宗族社會,尤其在同姓之人構成的社群中,田宅流失很可能是宗族財產的流失,這也是為維護宗族利益所采取的手段。
三、“紅契”和“白契”
到了明清,房牙在業務操作上已經非常成熟了,特別房契書寫格式經過歷朝歷代的沉淀非常規范,一張房契,要注明買賣雙方姓名、房屋坐落、房屋四至、產權情況、陰溝、暗道、水源、地稅、是否一次性付款等等詳細項目。房契簽訂后,房牙與買賣雙方到官府蓋印,以示合法性,至此,房牙對于這宗交易的責任就算完成。
鈐蓋紅色官印納稅的契約稱之為“紅契”,與之相對,民間私下訂立,不投稅的契約稱之為“白契”,不受法律保護且治罪。
事實上明清時期,要想當房牙,要向官府領取執照(牙帖),交納稅金(牙帖費),行業有協會(牙行),每隔幾年官府還要辦個年檢什么的。看得出,這行業的油水不小,想進來撈一票的人很多。可以說,明清的房牙兼有中介、評估、登記代理、監督交易雙方照章納稅多項業務,相當于如今房產經紀人、房產評估師、不動產登記代理人和稅務稽查員這四種職業的混合體,可以說權力不小,漸漸演變為所謂的“官房牙”。
房牙們還被政府劃定了固定的活動區域,而對于轄區內,未經房牙見證,私下訂立的“白契”,房牙有清查的職責,一旦核實的“白契”,房牙可獲得獎勵,而轄區內的“白契”被官府查出來,房牙自然也要承擔責任。
但即便如此,“白契”還是屢禁不止?因為買賣雙方除了交付契稅以外,還收其他亂七八糟的雜費,比如你買房簽合同,合同那張紙也要收錢,叫“契紙錢”;過戶時蓋章,蓋個章也收錢,叫“朱墨頭子錢”,這無形中增加了購房者的負擔,也變相給了熟稔房地產事務的房牙,有了一定操作空間。
當然,那種“一不過戶,二不”的“白契”是極少的,一般房牙決不會用這樣簡單粗暴的方式,他們多是暗中降低交易額。因為契稅征收稅率固定,其多寡要由成交價格決定,民間訂立“白契”,和呈上的“紅契”,就是所謂陰陽合同,往往是暗減房價,規避高昂的契稅。另外由于有規定低于一定額度的房契可不納稅,往往在房牙的操作下,民間甚至將一份契拆成七八份。
四、房牙的傭金:成三破二
在房產交易中,房牙忙前忙后,費老大的勁,當然不是無償勞動,交易雙方都要為此付出相應代價。
代價是多少?古代如果按照常規,即為“成三破二”,在老舍的《四世同堂》中,房牙金三爺,北平城的瓦片被稱為他的鐵桿莊稼,而他的中介報酬就是“成三破二”,即買主出房價的3%,賣主出2%。而“成三破二”的含義是:成者,乃買房人,有錢才買房子,謂之成;破者,系賣房者,賣房是破落的象征。
不過到了民國,慢慢的傭金買賣雙方就差不多了。拿史上最文藝的房產經紀徐志摩為例,當年他稿費在600元大洋左右,民國普通老百姓每個月大概賺10塊大洋,奈何太太陸小曼實在太過揮霍。可憐志摩不得不東奔西走,拼命掙錢,他一口氣在五所學校兼職,課余還要趕稿,甚至這位不屑市儈氣的詩人還干起房產中介的營生,因為來錢快啊!
當時中介的點數,買方賣方共收2.5%,但是徐志摩著急賺錢,居然只要一半1.25%就可以出單了,即使這樣,當時一單生意徐志摩也能賺400大洋,可見這一行當的利潤之豐。
即使這樣,總有一些貪心的房牙,在合法收入之外,還要給買賣雙方找茬出難題,吃了買家吃賣家,最終通過各種手段從中獲取不菲利益。在晚清包郵區(江浙滬地區),對這群房牙,則有一個非常形象的稱謂:“白螞蟻”。即猶如瘋狂吞噬房屋的“白螞蟻”。《清稗類鈔》如此形容:“‘白螞蟻’系地皮房屋之掮客也。倚此營生,專蛀人家房屋。”
參考資料:劉學榮《淺談宋朝“先問親鄰”制度》、龔平《“房牙”的由來、職能與傭金》、李開周《房蟲不是房牙》、韋明鏵《“白螞蟻”解——關于房地產買賣之“中人”及其文化解讀》、黃東海《牙人角色演進與中國古代商業中介機構之法律地位探析——從牙人稱謂的流變視角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