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房產(祖屋房產添加什么名字)
廣州廖女士的爺爺去世后,留下一套位于荔灣區文昌北路的祖屋。1994年,廖女士等親屬配合拆遷,搬離祖屋。2018年,房屋征收部門對臨遷戶簽發永遷安置方案,而34名繼承人中的7人去世,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安置房的繼承手續遲遲未辦理。
3月28日,南都記者從廣州公證處獲悉,公證員日前成功處理了這起復雜的繼承公證,安置房歷時近6年后得以確權。
廖女士及家屬向公證員贈送錦旗致謝。
安置房遲遲未辦理繼承手續
“我爺爺的老房子拆遷至今30年了,我們終于可以辦理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了。”日前,年過七旬的廖女士和妹妹及妹夫手持廣州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感嘆。
據了解,廖女士原系荔灣區文昌北路的老居民,她的祖屋是爺爺遺留并登記在9名子女名下。1994年,廖女士等親屬配合拆遷,搬離祖屋。2018年,房屋征收部門對該地段臨遷戶簽發永遷安置方案,這就意味著廖女士及其家族成員將會獲得新安置房。
但是,9名產權人中的6人在祖屋拆遷之后的24年間相繼去世,涉及34名繼承人當中又有7名去世,法律關系變得錯綜復雜。
眼看就要分配安置房,繼承手續沒有辦下來,安置房仍然屬于父輩的遺產,不能登記在屬于第三代人的廖女士等親屬的名下,心急如焚的廖女士來到廣州公證處求助。
經過認真研究房屋征收部門的永遷安置方案,公證員向廖女士提供公證方案,由祖屋的繼承人或繼承人委派的代表以具結書的形式,保證在維護各產權人及產權人的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前提下,一致同意房屋征收部門的永遷安置方案,并根據安置方案與房屋征收部門重新簽訂安置協議,領取臨遷費,辦理選房和補繳費用等手續。征收部門也同意廖女士憑公證書先選定安置房再辦理繼承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公證員歷時6年解決30年繼承難題
緊急的回遷安置問題解決了,辦理涉及9名產權人44名親屬的繼承公證提上了日程。“由于我們家族人多,散居內地、港澳和國外,有的繼承人在抗戰時就去世了,要準備齊繼承公證需要的婚姻家庭情況證明材料難度很大。”廖女士說道。
了解當事人實際困難后,廣州公證處立即開啟綠色繼承核實程序,調查員先后前往多個部門調取、核實當事人的房產資料和婚姻狀況。遇到核實工作受阻時,經辦公證員引導當事人通過其他途徑收集;需要同身在海外的當事人溝通時,經辦公證員往往是“倒時差”連線;得知仍健在的其中1名產權人因行動不便,不能親自到公證處時,確定老年人符合公證條件后,公證員和工作人員趕到當事人家中,現場為老人辦理公證。
歷時近六年,公證員在理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給當事人妥善解決困擾他們三十年的繼承難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廖女士向公證員雷峻嶺親自贈送錦旗,表達衷心感謝,“今天我們拿到最后兩份公證書,馬上就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轉名。”
采寫:南都記者 楊婷 通訊員 何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