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僵尸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國有僵尸企業職工最新安置政策
大河財立方消息 “僵尸企業” 職工如何安置 ?6月24日,許昌市人民政府官網印發《關于做好處置“僵尸企業”過程中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方案》圍繞做好“僵尸企業”職工安置和社保工作這一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安置舉措。
啥是“僵尸企業”?是指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企業。根據《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列入“僵尸企業”的10家國有企業,包含許昌市直1家,魏都區7家,鄢陵縣2家。其它經上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僵尸企業”。上述企業改制基準日或者法院裁定破產之日,與本企業確立正式勞動關系職工的安置工作。
具體包括:
?“僵尸企業”及所屬市直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縣(市、區)政府承擔職工安置主體責任。有關政策和程序參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煤炭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6〕155號)規定執行。
?實施破產的“僵尸企業”,改制基準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參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的標準,對在職職工發放經濟補償金;改制基準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對在職職工發放經濟補償金。
?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再就業有困難的職工,本人自愿、經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以實行內部退養,辦理內部退養的職工不再領取經濟補償金。
?支持兼并重組后的新企業吸納原企業職工,對企業為職工轉崗安置開展的職業培訓,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準按照《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執行,申領程序按規定執行。同批分流安置職工只享受1次轉崗培訓補貼。
?對依法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其辦理失業登記,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范圍,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對有參加培訓意愿的失業人員,普遍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其再就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對有創業意愿的失業人員,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指導、項目咨詢和跟蹤服務。具體補貼標準、申領程序等按照《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對辦理失業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各地人社部門負責逐一核對、登記建檔,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大齡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要通過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托底幫扶。各地新增或騰退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置處置“僵尸企業”涉及的就業困難人員。
?職工安置要公平、公正,讓職工享有知情權,暢通投訴渠道,及早發現問題,對于職工反應的違紀違規現象及時予以查處。
附:關于做好處置“僵尸企業”過程中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積極穩妥地做好全市國有“僵尸企業”處置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險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處置“僵尸企業”過程中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意見》(豫政辦〔2018〕8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分工
根據《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許政文〔2018〕24號)列入“僵尸企業”的10家國有企業,其中市直1家,魏都區7家,鄢陵縣2家。其它經上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僵尸企業”。上述企業改制基準日或者法院裁定破產之日,與本企業確立正式勞動關系職工的安置工作。
市屬“僵尸企業”由各企業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破產企業開展檔案審查、資料核定、費用測算、材料上報等工作,并負責內退職工、預留資金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市人社局負責檔案抽查、費用復核等工作,并會同市財政局向省政府申請核銷相關社保費用工作。
各縣(市、區)以及駐許省屬“僵尸企業”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職工安置措施
(一)“僵尸企業”及所屬市直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縣(市、區)政府承擔職工安置主體責任。有關政策和程序參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煤炭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6〕155號)規定執行。
(二)實施破產的“僵尸企業”,改制基準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參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的標準,對在職職工發放經濟補償金;改制基準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對在職職工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再就業有困難的職工,本人自愿、經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以實行內部退養,辦理內部退養的職工不再領取經濟補償金。
(四)支持兼并重組后的新企業吸納原企業職工,對企業為職工轉崗安置開展的職業培訓,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準按照《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執行,申領程序按規定執行。同批分流安置職工只享受1次轉崗培訓補貼。
(五)對依法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其辦理失業登記,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范圍,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對有參加培訓意愿的失業人員,普遍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其再就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對有創業意愿的失業人員,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指導、項目咨詢和跟蹤服務。具體補貼標準、申領程序等按照《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六)對辦理失業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各地人社部門負責逐一核對、登記建檔,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大齡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要通過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托底幫扶。各地新增或騰退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置處置“僵尸企業”涉及的就業困難人員。
(七)職工安置要公平、公正,讓職工享有知情權,暢通投訴渠道,及早發現問題,對于職工反應的違紀違規現象及時予以查處。
三、相關費用核算
(一)在職職工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進行發放。
(二)內部退養職工預留費用。內部退養職工的生活費由企業參照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中有關標準進行發放。由單位承擔的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按照現行征繳比例計算。以近3年社會平均工資的平均增幅為比例,對退養期間的生活費、單位承擔的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進行預算,直至達到退休年齡。
(三)已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未達到國家繳費年限職工預留醫療保險費。企業宣告破產前已退休的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繳費年限的,需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退休人員分別繳納。預留用人單位承擔醫療保險費以現行的最低交費金額為基數,以近3年社會平均工資的平均增幅為比例計算預留資金,直至達到規定年限。
(四)職工個人墊付的社會保險費。與破產企業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于多種原因而個人墊付的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予以清償兌現。
(五)單位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一是“僵尸企業”應一次性補齊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其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對一次性補繳暫有困難的,經人社部門批準,可延期繳費,延期繳費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補繳確有困難的,由企業申請,按照隸屬關系,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和人社部門復核,報省政府批準后,可以只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和按計賬利率計算的利息。
二是對依法實施破產的“僵尸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按有關規定在資產變現收入中予以清償。對清償欠費資金不足的“僵尸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除企業繳費中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外,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復核,報省政府批準后予以核銷。職工按規定補足個人賬戶資金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規定及時記錄,其繳費年限應予承認。
三是對依法實施破產的“僵尸企業”失業保險費單位欠繳部分,按有關規定在資產變現收入中予清償。無法完全清償欠繳的部分,由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經人社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予以核銷。對破產前未參加失業保險的“僵尸企業”,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參保,失業職工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從破產清算資產中予以解決。
四、資金來源
所需資金按照省政府國資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省屬企業處置“僵尸企業”的意見〉的通知》(豫國資文〔2017〕16號)有關規定執行,按照規定執行后安置費用仍有缺口的,由所在市直主管部門和縣(市、區)政府解決。
責編: 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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