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夫妻還是保姆關系?去世33天后周阿婆轉走“丈夫”90萬元
以夫妻名義生活20多年 丈夫去世后她被“子女”驅趕
周阿婆與孫老伯(均為化名)在一起共同生活20多年,2014年孫老伯去世,其子女稱周阿婆只是保姆,讓其搬離。周阿婆則稱她和孫老伯一直以夫妻名義生活,“人口普查冊上寫的都是夫妻關系”。20年來,她無微不至的照顧孫老伯至其臨終,還幫著子女們照顧孫輩,如果是“保姆”,為何從未領過一分錢的工資。孫老伯子女將周阿婆訴至法院,周阿婆究竟是妻子還是住家保姆?20多年的共同生活是否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成為案件的爭議焦點。
72歲的周阿婆重病纏身,無子無女的她稱無意爭奪任何財產,只希望可以在這個熟悉的房子終老。孫老伯的子女否認曾有過相關承諾,雙方也沒有達成任何協議,而且還提交證據,稱呼周阿婆在孫老伯去世后33天就將90.7萬元存款轉入其個人賬號,周阿婆曾承諾將其中的80.7萬元返還給二人,但至今沒有履行承諾。
原審法院認為,天河區體育西橫街登記在孫老伯子女名下,取得方式為繼承。孫老伯的子女均稱周阿婆是孫老伯聘請的住家保姆;周阿婆稱其與孫老伯為事實上的夫妻關系。周阿婆雖主張其對案涉房屋有繼承權,但并未提供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亦未提供反駁證據證明其對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權。
廣州市中院日前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判決,認為孫老伯子女作為案涉房屋的登記權屬人現要求周阿婆騰空并交還案涉房屋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依法予以支持。考慮周阿婆年逾七旬等實際情況,酌情給予兩個月間騰空并搬離案涉房屋。
黃昏戀共同生活20多年
上世紀90年代初,年近50歲的周阿婆下崗后與朋友合伙賣衣服。有一次,他們在廣州某高校老干室里擺攤,由此認識了孫老伯。孫老伯比周阿婆大17歲,妻子去世兩年多,一直獨居。周阿婆說,雖然她學歷不高,孫老伯是大學教授,但兩人有很多共同話題,逐漸產生好感。
隨后,周阿婆經常到孫老伯家照顧他的起居飲食。兩三年后,在孫老伯的建議下,周阿婆搬進孫老伯位于先烈南路的家中共同生活。
周阿婆說,她與孫老伯自1994年1月就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其中搬遷過幾次,夫妻兩人多年受到各種疾病困擾,但始終不離不棄,直至2014年3月11日孫老伯去世。
雖然共同生活20多年,二人卻沒有領取結婚證。周阿婆說,孫老伯曾多次提出要領取結婚證,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以及被孫老伯子女的良好態度蒙蔽,周阿婆覺得只要孫老伯對她好,不需要領取結婚證。但倆人一直以夫妻名義出現在親朋好友甚至是孫老伯所在的黨組織面前,并以夫妻名義為對方簽署各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