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的來歷!紅軍借據62年后現世 72年后還1.5萬
2016-09-23 16:38:28 搜狐網
一張紅軍借據 60年后兌現
“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借東西要還”、“買賣公平”……1928年4月,毛澤東在湖南省桂東縣沙田墟正式頒布“三大紀律·六項注意” (后發展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在紅軍歷史上被稱為“第一軍規”。雖然并非在長征期間頒布,但“第一軍規”卻為長征中的人民軍隊指明了方向。而對于紅軍嚴明的軍紀,長征路上的老百姓同樣深有體會。
在湖南汝城縣檔案館,一張邊緣部分幾乎被蛀蟲蝕掉的借據復制品,安放在陳列室里。借據上用工整的毛筆字寫著:“今借到胡四德伯伯稻谷一百零五擔,生豬三頭,重量五百零三斤,雞一十二只重量四十二斤,此據。中國工農紅軍第三軍團,具借人葉祖令,公原(元)一九三四年冬。”
這張借據的來歷,官亨村村支書胡炳燈說,要從他的叔公胡四德講起。1934年11月,紅軍長征經過延壽瑤族鄉官亨村。當地瑤民聽說有軍隊來,害怕打仗,紛紛拿著糧食躲進山里。
族老胡四德悄悄下山喂豬,發現紅軍進村后,并沒有闖進農戶家,而是在宗祠、學校旁的巷道扎營,心里隱隱覺得這支軍隊與以前到村里的軍隊不同。紅軍告訴胡四德:“我們是老百姓的隊伍,不會拿老百姓的東西,讓老百姓下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