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貿易委員會(澳大利亞貿易委員會撤銷)
來源:環球時報-環球網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倪浩】8月4日,中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宣布終止對澳大利亞大麥歷時三年多的“雙反”,并公布了自4月15日進行立案復審直至最終裁定取消“雙反”的全過程。接受《環球時報》采訪的專家表示,對澳大麥“雙反”的復審歷時三個多月,完成了有關規定的所有流程,體現出本案調查機關的法律精神和對本國產業的負責態度。“雙反”措施的終止,或將讓原產于澳大利亞的大麥在中國市場上迎來轉機。
商務部8月4日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取消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終止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至此,自2020 年 5 月 19 日起中方對澳大利亞輸華大麥73.6%的反傾銷稅和6.9%的反補貼稅將一并被取消。
自2022年下半年,中澳雙方共同推動雙邊經貿關系逐步回暖和恢復正常。2023年4月份,中澳在世貿組織框架下就大麥雙反措施爭端進行友好協商,并達成共識。澳大利亞外長黃英賢4月表示,已與中國就大麥貿易糾紛達成協議。她說,“中國同意利用三個月時間,需要的話也可能延長到四個月,對澳大利亞大麥加征的關稅進行快速審查。”作為回應,澳大利亞同意暫停在世貿組織就中國的“雙反”提出訴訟。
根據商務部發布的公告,3月20日,中國酒業協會向商務部提交申請書,主張中國大麥市場形勢發生變化,請求商務部就繼續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并根據復審結果取消征稅措施。商務部決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決定立案,進行復審。
7月12日,在澳方設想的最快三個月截止時,這一案件仍處于復審過程,還未到公布裁定結果階段。英國《衛報》在當時的報道中稱,澳大利亞政府發言人對中方未能在3個月內作出取消關稅的決定感到“失望”,稱若中方未能在4個月期間結束時取消關稅,澳方將在世貿組織重新提起上訴。報道說,盡管澳政府曾表示,審查可能會持續到第4個月,但考慮到澳政府一直在推動中澳貿易爭端上取得實質進展,這一延遲被視為一次挫折。
不過,根據8月4日商務部發布的公告,就在澳方表達“失望”時,中方調查機關正在根據法定程序要求,向中澳利害關系方披露裁決所依據的基本事實,并回收各方評論意見。相關情況也得到了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的證實。
《環球時報》記者就8月4日披露的公告發現,該案復審調查程序共包括立案及通知、利害關系方提交評論意見、發放調查問卷和收取答卷、實地核查、公開信息和信息披露等六個調查程序。之后,根據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取消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建議,后者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并由商務部公布裁定結果。
商務部披露的復審過程顯示,3月20日,中國酒業協會提交復審申請書。3月27日,調查機關將這一申請通知了原審利害相關關系方中國國際商會、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和澳大利亞谷物產業市場準入論壇。4月15日,商務部決定對復審申請進行立案調查。5月4日,調查機關收到中國飼料工業協會、澳大利亞谷物貿易商會、澳大利亞谷物有限公司以及澳大利亞政府提交的評論意見。5月22日,調查機關向有關利害關系方發放了問卷通知。6月6日至8日,調查機關對兩家提交問卷的中國企業進行了實地核查。7月7日,調查機關向中澳各利害關系方披露了本案裁定所依據的基本事實,開始收集評論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調查結束后,由商務部提出復審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并由商務部予以公告。自4月15日決定立案復審至8月4日公布復審裁定,調查機關走完整個流程,歷時3個月20天。
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李永4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根據國內相關規定,“雙反”復審調查最長不超過12個月,每個案件根據調查產品所涉及的產業復雜程度歷時都會有所不同。對澳大麥“雙反”的復審歷時三個多個月,歷經相關規定的所有流程,體現了本案調查機關的法律精神以及對本國產業的負責態度。李永認為,“澳方不應該糾結到底是三個月還是四個月時間,因為這是法律程序和調查難易程度而非人為因素來決定的。”
根據澳媒報道,澳大利亞外交部長黃英賢4日在一份聲明中對這一結果“表示歡迎”。她稱此舉“將讓澳大利亞生產商和中國消費者受益”。黃英賢還表示,“關稅的取消是政府和行業共同努力解決這一問題的結果。”
李永告訴記者,2020年中國發起“雙反”的當年,澳大利亞失去了中國大麥第一大來源國的地位。取消“雙反”后,澳大利亞大麥出口中國市場預期將轉好,于中澳都將有益。李永說,中澳關系處于企穩向好的重要發展節點,雙方應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共同推動經貿關系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