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是一個國家嗎;巴勒斯坦是一個國家嗎還是兩個
巴勒斯坦是一個位于西亞的地區,大致包括了今天的以色列、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也是三大神教(猶太教、和教)的發源地。然而,巴勒斯坦卻從未成為一個完整和獨立的國家,而是經歷了無數次的戰爭、侵略、分裂和流亡。巴勒斯坦人民的命運一直與中東地區的動蕩和沖突緊密相連。
那么,為什么在中東地區,唯獨巴勒斯坦沒有真正建立成國家呢?這個問題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而需要從多個角度來探討。
巴勒斯坦這個名稱最早出現在公元前12世紀,當時埃及法老梅倫普塔赫(Merneptah)在一塊石碑上提到了他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Peleset)的征服1。這里的“巴勒斯坦”指的是一群來自愛琴海地區的海上民族,即腓力斯提人(Philistines),他們曾與以色列人發生過多次戰爭,并占據了巴勒斯坦沿海地帶。后來,“巴勒斯坦”這個詞被希臘人、羅馬人和阿拉伯人沿用,用來指代這片土地及其居民。
然而,巴勒斯坦并沒有形成一個統一和穩定的政治實體,而是經歷了各種外來勢力的統治和影響。從公元前6世紀開始,巴勒斯坦就先后被新巴比倫、波斯、希臘、羅馬、拜占庭、阿拉伯、十字軍、埃及、奧斯曼等帝國所征服或控制。
在這些帝國的統治下,巴勒斯坦人民不斷遭受著壓迫、迫害和屠殺,也不斷發生著反抗和起義。其中最著名的事件之一是公元66-73年的猶太大起義(Jewish Revolt),當時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的暴政,最終導致耶路撒冷被摧毀,猶太教的圣殿被毀,猶太人被大規模屠殺或流放3。這一事件被稱為“大散居”(Diaspora),是猶太人民族史上的重大轉折點。
在中世紀,巴勒斯坦成為了和教的圣地,也成為了他們之間的爭奪對象。從11世紀到13世紀,歐洲的國家發動了多次十字軍東征(Crusades),試圖奪回巴勒斯坦地區,特別是耶路撒冷。
十字軍曾經在巴勒斯坦建立過幾個封建王國,但最終都被阿拉伯和土耳其的所趕走。十字軍東征不僅造成了巴勒斯坦地區的巨大破壞和人員傷亡,也加深了和教之間的敵意和仇恨。
從16世紀到20世紀初,巴勒斯坦地區一直處于奧斯曼帝國的統治下,但奧斯曼帝國并沒有給予巴勒斯坦特殊的地位或自治權,而是將其劃分為幾個行政區(Sanjak),由土耳其官員或當地領袖管理。
在這期間,巴勒斯坦人民的生活并沒有得到多少改善,而是繼續遭受著貧困、落后、壓迫和剝削。同時,巴勒斯坦也受到了歐洲列強的干涉和侵犯,如法國、英國、俄國等國家都曾經試圖在巴勒斯坦地區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和利益。
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巴勒斯坦地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奧斯曼帝國在戰爭中戰敗,被迫簽訂《塞夫爾條約》(Treaty of Sèvres),放棄了對巴勒斯坦地區的主權。根據1916年英法兩國秘密簽訂的《賽克斯-皮科協議》(Sykes-Picot Agreement),巴勒斯坦地區被劃分為英法兩國的勢力范圍,其中北部由法國控制,南部由英國控制。
同時,英國還向猶太復國主義者頒布了《巴爾福宣言》(Balfour Declaration),承諾支持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猶太民族家園”。這一宣言引起了阿拉伯人的強烈反對和抗議,他們認為這是對他們的民族權利和領土主權的侵犯。
1922年,聯合國前身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批準了《圣雷莫協定》(San Remo Resolution),正式將巴勒斯坦地區劃歸英國委任統治(Mandate)。英國作為委任國,本來應該負責實施聯合國的分治決議,促進巴勒斯坦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然而,英國卻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反而在巴勒斯坦地區制造了更多的混亂和暴力。英國既沒有阻止猶太移民大量涌入巴勒斯坦地區,也沒有保護阿拉伯人的利益和安全。英國還與猶太復國主義者暗中勾結,支持他們建立武裝組織和地下政府,對抗阿拉伯人。英國的這種兩面三刀的做法,激化了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矛盾和沖突,也引發了巴勒斯坦人民對英國的仇恨和反抗。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獨立,成為一個猶太民族國家。第二天,埃及、伊拉克、敘利亞、約旦、黎巴嫩等五個阿拉伯國家對以色列發動了第一次中東戰爭(1948-1949),試圖消滅以色列。
這場戰爭以以色列的勝利而結束,以色列不僅保住了自己的領土,還占領了原本屬于巴勒斯坦阿拉伯國的部分地區。而巴勒斯坦阿拉伯國則沒有得到建立的機會,其剩余的領土被埃及和約旦分別占據。這就是所謂的“1948年災難”(Nakba),是巴勒斯坦人民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
從此以后,巴勒斯坦人民就陷入了無國可歸、無家可歸、無權可享的困境。他們被迫流離失所,成為難民,在各個國家和地區尋求庇護和生存。他們也被剝奪了基本的人權和公民權,在遭受著各種歧視和壓迫。他們也被忽視了政治上的代表和參與,在缺乏有效的領導和組織。他們也被牽連了無休無止的戰爭和暴力,在承受著沉重的犧牲和損失。
為了爭取自己的民族解放和國家建設,巴勒斯坦人民采取了各種手段和策略。其中最重要的是成立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作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PLO旗下有多個不同派別和武裝組織,如法塔赫(Fatah)、哈馬斯(Hamas)、圣戰(Islamic Jihad)等。
PLO與以色列之間進行了長期的武裝斗爭,也與其他阿拉伯國家發生了沖突和危機,如“黑色九月”(1970)和“黎巴嫩內戰”(1975-1990)等。PLO還試圖通過外交途徑,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和承認,如在聯合國發表“獨立宣言”(1988)和與以色列簽署“奧斯陸協議”(1993-1995)等。
然而,PLO的努力并沒有取得實質性的成果。巴勒斯坦人民的處境并沒有得到根本的改善,而是陷入了更深的困境。PLO與以色列之間的和平進程陷入了僵局,雙方互不信任,互相指責。
PLO內部也出現了分裂和對抗,不同派別和組織之間爭奪權力和資源,甚至發生武裝沖突。PLO與其他阿拉伯國家的關系也不穩定,有些國家支持PLO,有些國家反對PLO,有些國家則搖擺不定。PLO在國際社會的地位也不穩固,有些國家承認PLO,有些國家否認PLO,有些國家則視情況而定。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巴勒斯坦沒有真正建立成國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
巴勒斯坦地區作為一個重要的戰略地帶和宗教圣地,一直受到各種外來勢力的爭奪和干涉,導致巴勒斯坦人民失去了自己的主權和領土,也失去了自己的文化和身份。
巴勒斯坦人民為了實現自己的民族夢想,進行了不懈的斗爭和犧牲,但卻沒有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解決方案,而是陷入了更加復雜和危險的局面。巴勒斯坦問題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地區性的問題,而是一個涉及到國際安全和人權的問題,需要全球各國的關注和參與。
巴勒斯坦問題是否有可能得到和平和永久的解決呢?這個問題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而需要取決于多個因素和條件。首先,需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雙方都有誠意和勇氣,重新恢復對話和談判,尋求一個雙贏和共存的方案。
其次,需要其他阿拉伯國家和國家都能支持和尊重巴勒斯坦人民的選擇和利益,而不是利用或干預巴勒斯坦問題。
再次,需要國際社會特別是聯合國、美國、歐盟等大國都能發揮積極和公正的作用,推動和監督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進程,而不是偏袒或放棄巴勒斯坦問題。最后,需要巴勒斯坦人民自己也能團結和奮進,建立一個民主和現代的國家,實現一個繁榮和穩定的社會。
巴勒斯坦問題是一個長期而艱難的問題,它需要時間和耐心,也需要智慧和勇氣。我們希望有一天,巴勒斯坦人民能夠實現他們的夢想,擁有一個自由和獨立的國家,在中東地區與以色列和其他鄰國共享和平與發展。我們也希望有一天,巴勒斯坦地區能夠恢復它曾經擁有過的文明與榮耀,在世界上展現出它獨特而美麗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