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縣生態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已達43.3%,居青海省首位。地處大通縣東北部的塔爾鎮東莊村,山林密集、水草豐茂。其獨特地形十分適宜農牧業發展,因此,當地居民大多以家庭為單位從事農牧業,而這,也是當地居民主要經濟收入來源。
但據記者了解,2021年底,被告人馬某某等六人,認為植樹造林影響到了村民放牧和飲水,先后兩次阻撓大通縣某苗木繁育專業合作社造林工程進度,并煽動東莊村村民損毀樹苗、破壞圍欄,致使15.2畝林地受損、2542株苗木損壞、2300米網圍欄被毀,直接經濟損失達29909元(人民幣)。
“由于生態環境修復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恢復性司法模式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至關重要。”大通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馬媛說。
2022年,大通縣人民法院在審理由大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馬某某等六人故意毀壞財物(林木及周邊圍欄等)一案時,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法院提出的關于環境資源審判中,要將法治融入生態保護的理念,先予以執行督促違法責任人對毀壞林地及時補植復綠。
“在生態環境保護案件中,生態破壞往往具有持續時間久、危害程度大等特點,一旦錯過合適的修復時機,將會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環境資源公益訴訟的目的便難以達成。”馬媛介紹,“由于六名被告人當時均羈押于青海省西寧市第一看守所,考慮到補植復綠的季節性要求及生態修復的預期效果,各被告人的家屬及當地村民‘代為履行’了樹木補植復綠和圍欄修護。”
2022年5月7日,2400株青海云杉和42株沙棘完成補植。6月8日,2300米網圍欄及167根三角鐵立柱修復完畢。
“先予以執行補植復綠,最大限度平衡了生態修復和利益損害,兼顧了生態修復與被害人經濟補償。”馬媛說,“這是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融入到案件辦理‘前審后續’中的典型案例。”
2023年7月,當地法院在大通縣塔爾鎮東莊村設立“生態修復補植復綠基地”,并與大通縣林業和草原局簽訂了《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工作協議(試行)》。
“通過正確處理‘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的關系’,大通法院綜合運用了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兩種手段,因地、因時制宜,分區、分類施策,努力找到了生態保護修復的最佳解決方案。”馬媛說,“這也是大通法院在這里設立‘生態修復補植復綠基地’的初衷和目的。”
在距離案件審結、補植修復一年后,承辦法官再一次前往補植復綠區對苗木成活率向東岔林地護林員及苗木繁育工作人員進行了回訪。
“通過實地查看補植樹木的成活情況,成活率基本達到了85%以上。”大通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清燕介紹。
“案件不僅要判得好,還得要執行得好,只有把司法判決的結果切實履行到實處,我們的綠水青山才能夠得到長久的保護。”蔣清燕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