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聯盟助力國家公園司法保護
經最高人民法院統籌指導,青海、西藏、四川、吉林、海南、福建等10個省份的高級人民法院、23家中級人民法院、40多家基層人民法院全體成員今日在福建南平市成立了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聯盟。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協作聯盟的倡議方,表示本次成立聯盟旨在更好地維護國家公園的司法保護,推動國家公園高質量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李明義認為,由于國家公園空間范圍普遍存在跨省、跨地區等情況,為加大對國家公園司法保護的協同性,必須堅持系統治理,加強法院在立案、送達、調查取證、異地生態修復、生態修復資金異地使用等方面的協調配合。
根據10個省份司法機關所簽署的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協作聯盟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專門化國家公園生態資源審判機構網絡,集中管轄涉國家公園環境資源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加大對涉國家公園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的懲治力度,推動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統一規則構建,探索共同出臺涉國家公園環境資源案件指南,定期發布典型案例,聯合組建國家公園環境資源審判專家庫”,豐富和完善預防性、懲罰性、恢復性、協同性司法措施,強化聯盟法院在信息共享、推動立法、跨域立案、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審判執行等方面的協作,并科學運用環境保護禁止令、預防性公益訴訟、多元糾紛解決等方式,推動國家公園的統一管理、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等。
記者在會議上采訪了解到,近年來,首批5家國家公園所在的10個省份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涉國家公園的非法排污、非法采礦、非法狩獵、違法建設等犯罪行為,并通過設立國家公園人民法庭、巡回審判法庭、巡回審判點、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站等形式,探索修復性司法路徑,采取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方式,將懲罰與修復相統一貫穿到審判執行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