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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認為,強調“團結合作”反映出當前全球人權治理范式存在諸多問題,亟待改變。少數西方國家將本國的人權模式作為唯一標準,顯示出不寬容、不合作、選擇性、政治化、單邊制裁等特征。這種排斥對抗范式違背了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基本權利,對全球人權發展造成很大阻礙。
常健表示,當前人們面對的無論是在發展權、和平權、環境權等方面的新問題,還是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等新技術革命帶來的一系列新挑戰,全球人權治理的排斥對抗范式不僅無助于應對新挑戰,而且還會激化各種矛盾。
“一些國家利用雇傭軍進行代理人戰爭,采取單方面強制措施,使對象國人民的人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人權機制中代表比例失衡,在國際人權機制中出現人權政治化、選擇性和雙重標準等等。這些情況的存在,嚴重威脅著全球人權治理的公平公正實施,影響全球人權問題的有效解決。”常健指出,“這種以排斥和對抗為主要特點的范式亟需改變,需要以均衡民主限制強國霸權。”
2015年,中國向國際社會發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倡議。這是中國為全球人權治理提出的“中國方案”。常健說,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視野下,全球人權治理在規范內容上,不能只包括個人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還應該包括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以及各國人民和全人類的集體權利;在治理結構上,不能只是少數發達國家主導,發展中國家也需要有更多的機會來發聲;在治理方法上,不應一味抹黑,而應該有更多對話、合作、交流;在治理機制上,應反對過度政治化和雙重標準,堅持非政治化、非選擇性,秉持客觀、公正、開放、包容的治理原則。
常健認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蘊涵著團結合作的全球人權治理新范式。它有助于更有效地應對全球人權面臨的挑戰,克服排斥對抗范式的局限,真正促進世界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大家應當加強團結合作,共促人權發展,使各國人民真正得享各項人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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