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都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販賣毒品案提起公訴,被告人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經查,2017年5—12月,被告人鐘某從上線處購得毒品后多次向他人出售,累計67次,金額一百元至幾百元不等。據鐘某交代,他一直通過微信聯系買家,確認交易意向后,就會相約至市內無名旅館交易,有時還會將毒品用衛生紙包好裝在空煙盒里放在約定地點。2017年12月27日,禁毒大隊民警在市內某酒店抓獲鐘某,當場查獲毒品3.43克。經進一步審查,鐘某還有吸毒史。
曾都區檢察院審查此案后認為,鐘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情節嚴重,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身體健康,觸犯了刑法,遂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支持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并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