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部門概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三、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五)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六)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八)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四、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五、名詞解釋
一、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概況職責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主要職能:
(一)負責用無線的方式轉播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為隨州廣大人民群眾免費提供無線廣播電視節目。
(二)小林廣播電視轉播臺隸屬于我臺直接管理,位于隨縣小林鎮上天梯居委會7組,作為國家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總局和湖北省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村村通工程廣播電視無線覆蓋重點項目單位,也是隨州市直屬無線發射唯一的廣播電視村村通轉播臺,擔負著用無線的方式轉播中央、省、市的廣播電視節目。
二、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基本情況: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隸屬于隨州廣播電視臺管理,直屬二級單位(獨立法人),屬市財政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臺內設5個科室:辦公室、發射機房播出一部、發射機房播出二部、數字業務發展部,油機房。財政編制為19人,實際在職17人、退休6人、聘用2人,合計25人。
三、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收入合計612.33萬元,較上年增加115.38萬元,增加23.2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費增加,和2017年預算(405.91萬元)相比增加了206.42萬元,增加50.85%。其中財政撥款560.27萬元,較上年增加160.9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費增加,和2017年預算(232.2萬元)相比增加了328.07萬元,增長141.28%,其他收入97.6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支出合計590.11萬元,較上年增加255.39萬元,增長76.3 %,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和專項設備購置及基本建設支出增加,和2017年預算(568.91萬元)相比增加21.2萬元,增加3.73 %。其中基本支出226.5萬元,較上年增加46.83萬元,增長26.06%,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及養老保險支出增加,項目支出363.61 萬元,較上年增加181.56萬元,增長117.1%,主要原因是專項設備購置及基本建設支出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560.27萬元,財政撥款560.27萬元,較上年增加160.9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費增加,和2017年預算(232.2萬元)相比增加了328.07萬元,增長141.28%,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完成的項目支出及基本建設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3.49萬元,項目支出363.61萬元。
(四)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無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和預算無差異。2017年,用其它收入支出公務接待0.54萬元,共接待13批次,86人次。較上年減少2.5%,我臺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控制費用支出,用其它收入彌補財政撥款不足。
(五)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度無機關運行經費(因年初部門預算財政未安排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六)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專用設備購置42萬元,資本建設支出120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08表為空表。
(八)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單位價值 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套。
四、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1個項目,資金90萬元,廣播電視發射運行經費(電費、電子管及設備維護費)用于支付每月電費及設備運行維護費。我臺制定年度績效目標“不間斷、高質量、既經濟、又安全”的廣播電視播出目標,正常運行和設備維護已完成績效目標任務,有效地保證了優質安全播出,覆蓋率達到95%,免費為全市廣大人民群眾服務,2017年圓滿完成績效目標。
組織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2017年預算資金能保障單位正常運轉需要,能保障本單位按時按質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保證優質安全播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按項目分類及資金性質進行管理,有效地利用財政性資金,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
2、部門預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在2017年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項目全年預算數為90萬元,執行數為9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實現了預期目標。
2017年雖然順利完成了部門整體支出各項工作,實現了預期目標,但從執行的情況來看,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有些未列入年初財政預算的項目支出,導致年底執行數和預算數存在差異。
針對在預算績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進:進一步規范財務臺賬建設,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加強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檢查,切實組織開展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和公務接待制度,繼續加強項目單位對績效管理的學習和研究,不斷優化績效目標編制,進一步落實預算主體責任,在經費執行和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大對績效目標的考核力度,改進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嚴格控制在指標數內支出,加強預算計劃執行力度和規范度。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指學校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八)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九)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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