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檢方3年審查起訴電信詐騙案261人
檢方3年審查起訴電信詐騙案261人
去年受理人數同比翻兩倍多;檢方稱反映出打擊犯罪力度逐步加大
新京報訊 今天,北京市高級法院院長楊萬明、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將向市人大作工作報告。昨天,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檢察院獲悉,近三年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電信詐騙案件98件261人,2016年電信詐騙案受理人數同比翻兩倍多,涉及罪名包括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
代表稱應嚴打并限用公民信息
2016年,山東女孩徐玉玉因為電信詐騙身亡的事件引發全社會關注。北京“兩會”期間,電信詐騙也成為代表和委員關注的一個話題。1月17日,市人大代表、律師衛愛民表示,電信詐騙之所以屢禁不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公民信息被過度使用。“我們參加個培訓或者買東西登個記,信息馬上就出去了。”
此外,衛愛民表示,遏制電信詐騙,通訊管理部門還需要加強監管,對手機實名制嚴格落實、保障金融賬戶的安全等。
“對于電信詐騙的打擊,我個人還是比較樂觀的”,衛律師表示,最高院出臺司法解釋,規定5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最高會被判處無期徒刑,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此類案件將會得到遏制。
三年審查起訴電信詐騙案98件
17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檢察院獲悉,近三年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件98件261人。主要涉及罪名除了詐騙罪外,還包括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
從受理人數分析,近三年來呈現較大起伏,特別是2016年增長明顯,較2014年上升77.59%,較2015年上升2倍多。檢方稱,由此反映出北京市政法機關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在不斷加強。
- 對話
東城檢察院網絡電信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劉洋
“電信詐騙向點對點精確式發展”
新京報:最近以來電信詐騙的特點與以往有什么不同?
劉洋:主要有三方面不同。一是在詐騙對象的選擇上,呈現出從“點對面”向“點對點”發展的特點。如果說過去常見的網絡電信詐騙是點對面、地毯式的詐騙,那么現在的網絡電信詐騙則是點對點、精確式的詐騙。騙子先獲取被害人的個人信息,通過一定手段掌握了被害人的生活、工作的軌跡,然后在恰當時機切入被害人的生活、工作中對被害人進行詐騙,這種方式使得被害人不容易產生警覺,容易成功。
二是在詐騙行為方面,內部合作與外部合作相結合,呈現出專業化產業化特征。在近年案件中,團伙或共同犯罪案件占比60%以上。詐騙團伙產業化運作,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通常可分為話務組、辦卡組、轉賬組、取款組等等,各小組之間相互獨立,互不干涉甚至互相沒有打過照面,共同接受團伙頭目的遠程指揮。而當前,網絡電信詐騙犯罪發展成為一個相互合作的產業鏈,進行深度的分工。比如這個團伙只管詐騙,然后把取錢的工作外包給另外一個團伙,由另外一個團伙負責轉賬取錢。
三是在詐騙方法方面,利用銀行卡、公民個人信息的管理漏洞,手段更加隱蔽。比如有的電信詐騙案件,騙子將被害人的銀行存款轉移到其理財賬戶中,但被害人只收到扣款的短信,并不知道自己的錢其實進了理財賬戶中。另外,騙子可以很容易獲取大量以他人名義注冊的手機,這給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帶來很大困難,難以根據電話號碼對案件進行追查。
新京報:為什么官方一直在呼吁,電信詐騙還是讓很多人中招?
劉洋:一是網絡和電信技術的發展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便利,公民關注點更多放在所帶來的便利上,而風險意識沒有跟上。
二是電信詐騙真正爆發、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還是在近一時期。真正讓廣大公民和專業機構強化風險意識、提升防范能力還需要一個過程。好在已經在路上。
新京報:電信詐騙為什么難以打擊,難點在哪些方面?
劉洋:電信詐騙因其不同于普通詐騙的特點,如跨區域、不見面、被害人難找全等,而更加難以打擊。其難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專業性強,偵查取證難度大。網絡電信犯罪的很多證據都存儲在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電子終端以及網絡空間內,從海量的電子信息中找到有用的證據,取證難度較大。并且,很多犯罪分子通常具有較高的計算機技術以及網絡知識,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往往會通過技術手段對偵查工作設置障礙,增加了網絡犯罪偵查的難度。
二是電信詐騙基本不受物理地域的限制。這導致被害人在報案時只能提供很有限的信息,甚至選擇自認倒霉不會報案,對于跨國犯罪案件還需要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無疑增加了打擊電信詐騙的難度。
三是專業部門與執法部門聯動協調有待進一步加強。如緊急止付、追贓止損的效率和難度較高,損失及時被挽回的比例較低,從而導致此類案件辦案效果不盡如人意。
- 案例
跨境電信詐騙活動取證難
在一起詐騙案中,嫌疑人羅某某組織多人在印尼從事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公安機關將該團伙查獲后僅查找到一名被害人,但由于嫌疑人使用的是網絡虛擬電話,且通過大量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冊的銀行卡用于轉移贓款,無法依據通話記錄和資金流向循跡回溯,進而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指證羅某某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