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漁期延長至4個月 巴東3月1日正式啟動
2016-02-24 11:55:15 恩施晚報
2月21日,筆者從巴東縣水利水產局獲悉,今年長江流域禁漁時間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較往年延長至4個月。
根據有關規定,長江流域禁漁期調整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由過去3個月延長到4個月,同時禁漁范圍覆蓋長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
巴東禁漁范圍包括長江上游與巫山縣交界處至下游與秭歸縣交界處之間的干流域及通江水域,即鳊魚溪、小溪河、鏈子溪、紙廠溝、神農溪、東瀼溪等。
在規定的禁漁范圍和時間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包括捕蝦、蟹);所有捕撈船必須靠岸休船,捕撈工具入庫,市場、餐館無江野生魚(蝦、蟹);所有漁業生產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禁漁期規定,凡違反者,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并歡迎廣大群眾予以監督,舉報電話:4335026。晚報訊(通訊員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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