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繼科注冊合同57萬元 與俱樂部因獎金產生糾紛
法制晚報訊(實習記者 張驁)各打五十大板,乒協對張繼科和魯能俱樂部各罰5萬。
日前,有媒體曝出張繼科因與魯能俱樂部在合同上存在糾紛,無奈選擇罷賽。魯能方面則以“表現尚未達到俱樂部要求”為由遲遲不能與張繼科完成簽約。
針對此事,乒超聯賽組委會于昨日在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進行了情況通報,最終決定對當事雙方進行通報批評,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的決定。
罷賽說法不成立 雙方各罰款5萬
對于處罰決定,乒羽中心主任劉曉農給出了自己的解釋,在他看來,之前媒體所謂的張繼科罷賽說法并不成立。
事實上,在7月11日進行的乒超聯賽男子第9輪對陣江蘇中超電纜隊的比賽中,魯能俱樂部并未安排張繼科出賽。“這場比賽張繼科沒有到達現場,我們經過核實,是魯能俱樂部沒有安排張繼科參加這場比賽。所以我們認為這場不屬于罷賽。”劉曉農說。
然而,根據相關規定,作為特級運動員的張繼科也不應該和俱樂部“玩消失”。
乒超聯賽《關于特級運動員參賽相關事宜的規定》中明確指出,特級運動員出現傷病,確實不能上場比賽,必須努力親臨賽場。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到賽區的,必須提前書面報告組委會批準,因傷病嚴重不能到賽區的特級運動員,組委會將要求其繼續停賽下一場比賽(兩場比賽相隔5天內)。未經組委會批準而缺席的,組委會將對俱樂部和運動員進行通報批評,并各處以5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而在7月11日的比賽,魯能俱樂部并沒有打過申請報告。對此,劉曉農說:“我們認為俱樂部疏于管理,因此對山東魯能俱樂部和張繼科本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各5萬元處罰。”
并非沒注冊合同 獎金成糾紛關鍵
對于媒體質疑的沒簽訂合同,為什么張繼科能完成聯賽注冊,劉曉農也給出了詳細的解釋。
在昨天的通報會上,乒羽中心主任詳細解釋了張繼科和魯能俱樂部之間的勞資糾紛,指出雙方的合同糾紛不涉及注冊的合法性,而是球員和俱樂部之間的賽季獎金問題。
據劉曉農介紹,2012年魯能俱樂部和張繼科簽訂了4年的合同,按聯賽規定,每個賽季開始之前的注冊,俱樂部還要和運動員簽訂一份合同。張繼科本賽季的(注冊)合同是已經完成了的。
劉曉農隨即出示了一份合同復印件,是魯能俱樂部與張繼科的“薪酬數額補充協議”,合同有雙方簽字。合同顯示,張繼科的收入共分三部分:基本工資、成績獎金和賽季獎金,前兩個部分都有明確數額。張繼科的賽季基本工資是57.88萬元,出場費為1萬元/場,贏一場另獲3.5萬元。
劉曉農強調:“糾紛的重點在于第三部分,勞資雙方是因為這一塊獎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協調溝通好。”據合同顯示,賽季獎金的核定和分配原則按照俱樂部相關規定進行,這也就不難解釋魯能俱樂部提出的根據表現簽合同的說法了。
針對乒超有史以來的首例“罷賽”,劉曉農則表示:“聯賽組委會已經責成魯能俱樂部和張繼科本人積極溝通和協商,把賽季獎金協調好。作為張繼科本人,則需要每一輪比賽都親臨現場。”文/實習記者 張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