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運毒被判死緩 從珠海一小區倉庫取冰毒
【男子運毒被判死緩 從珠海一小區倉庫取冰毒】兩香港人到珠海來運毒194 .33公斤,后警方在運毒來源的屋內還發現了凈重共1464 .085千克的制毒原料。昨日,兩人在珠海中院分別以運輸毒品罪被判死刑和死刑緩刑二年。
從珠海一小區倉庫取冰毒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關某永、古某逸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014年8月24日上午,關某永在香港接到“肥佬”(未歸案)的電話,“肥佬”要求關某永從位于香洲區新市花園某房倉庫里取冰毒交給一內地人。2014年8月26日凌晨,關某永、古某逸從深圳到達珠海,關某永聯系了吳某(另案處理),取得小汽車鑰匙。當日凌晨5時許,古某逸駕車搭載關某永來到新市花園某房倉庫,關某永進倉庫搬出10個泡沫箱,二人將車開至珠海米蘭百貨廣場停車場。偵查人員從上述小汽車裝載的泡沫箱內查獲197包白色晶體狀物質。偵查人員對新市花園某房查獲14包黃色藥片、6包白色晶體狀物質、1包白色晶體物質、59桶濃黃色液體。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197包白色晶體狀物質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凈重共194.33千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從60 .8%至64.6%不等;14包黃色藥片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及氯胺酮成分,凈重共17.545千克,其中甲基苯丙胺的含量為3.0%;6包白色晶體狀物質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凈重共5千克,甲基苯丙胺含量為65.3%;1包白色晶體狀物質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凈重共0.025千克;59桶濃黃色液體中檢出1-苯基-2-丙酮成分(制毒原料),凈重共1464.085千克。
倉庫內毒品是二人的嗎?
除了運輸的毒品之外,關某永、古某逸是否應當對偵查人員在珠海市香洲區新市花園某房倉庫查獲的毒品承擔刑事責任?法院認為,現無證據證實二被告人接觸過偵查人員在倉庫內查獲的毒品,亦無證據證實二被告人是該批毒品的實際控制者或所有者,故該二被告人不應對該批毒品承擔刑事責任。
法院認定,關某永、古某逸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194.33千克,判處關某永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古某逸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