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范本_刻章行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證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特制定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成都成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印章使用中的管理及規范。
3.印章使用管理
3.1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印章是指按照法定的規格、外形、尺度和樣式刻制的標明公司法定全稱或項目部名稱的印章,是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標志和象征。
3.2公司印章主要類別有:行政公章、黨總支委員會章、工會委員會章、各類業務章、經理(法人代表)工作用個人名章。
3.3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職責
3.3.1法人代表(總經理)為公司行政公章的責任人,具有行使行政公章的權利和職能,主要負責行政公章的審批工作。
3.3.2黨總支(支部)書記為公司黨總支(支部)委員會印章、工會委員會印章的責任人,具有行使該印章的權利和職能,主要負責該類印章的審批工作。
3.3.3團總支書記為公司團總支委員會印章的責任人,具有行使該印章的權利和職能,主要負責該類印章的審批工作。
3.3.4項目經理為其項目公章的責任人,主要負責項目公章的審批和使用工作。
3.4印章管理員職責
3.4.1負責印章的安全保管,不準委托他人代管。
3.4.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臺帳,做好印章臺帳的管理。
3.4.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不得隨意加蓋印章。
3.4.4負責《印章使用審批登記表》的資料管理。
3.5印章保管
3.5.1公司行政章、工會章、黨總支章的主管部門為行政綜合管理部
3.5.2各項目部公章均由本項目客戶部主管
3.5.3各專業業務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各部門用章)由各專業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3.5.4分公司、項目部行政公章必須設專人管理,并要在公司備案,如更換管理人員,也須及時向公司行政綜合管理部上報并備案。印章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審批制度使用印章,如發現違規,將追究其責任。
3.5.5嚴禁將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印章帶出單位,如因招投標、公司備案等不得不帶出時,公司公章需經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批準,項目部公章需經項目經理批準,同時需印章保管人員攜章隨同。
3.6違規處罰
3.6.1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將印章帶出單位或隨意蓋章,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若因此造成嚴重后果,由管理員承擔相應損失,公司將無條件辭退印章管理人員。
3.6.2若因管理人員工作不當等造成印章丟失等現象者,處罰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并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3.6.3公司(分公司、各項目部)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時,需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印章是否可正常使用等信息。
3.7遇下列情況:
3.7.1印章名稱改變,行政主管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用印時損壞,印章遺失或被竊等情況時,需及時報告行政綜合管理部備案,并申請印章停用、作廢等。
3.7.2分公司、各項目部印章若需停用或作廢時,需上報行政綜合管理部做好登記,并經領導批示后,做出相應處理。
3.7.3總部行政章、工會章、黨總支章等印章若需停用或作廢時,需及時向法人代表(總經理)或黨總支書記上報相關資料,根據批示意見,做出相應處理。
4.印章使用范圍及流程
4.1印章的使用范圍
4.1.1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圍為:公司對內各類函件、報告、開據證明、向上級單位報送報表等;對外向客戶單位、各協作單位發函以及投標等活動。
4.1.2各專業業務章在本業務范圍內使用。
4.1.3項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圍為:以項目部名義對外(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社區組織、外聯單位等)發文、開據證明、向公司報送報表、項目部內部發布重要文件通知等時加蓋項目部公章。
4.1.4各項目部產生的各種財務票據一律到公司財務資產部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或使用公司統一印刷的票據,不得在任何票據上加蓋項目部公章,一旦發現違規者,將嚴肅追究處理。
4.1.5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印章必須實行登記、審批制度。申請用印人員必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登記表》,且在此表格中須注明用印事由、用印類別、數量、申請人、用印日期等內容。
4.1.6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對外發文、開據證明、向上級單位報送報表、各類合同及單位內部發布重要文件,若經法人代表(總經理)簽字,則申請用印人員只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登記表》后,到印章管理人員處蓋章;若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字,則須申請用印人員認真填寫《印章使用審批登記表》,報相關領導簽字批準后,再到印章管理人員處加蓋印章。
4.1.7印章管理人員應保存好《印章使用審批登記表》,不得丟失該資料。
4.1.8印章管理人員在加蓋印章時,應對用印文本的內容、手續、格式等進行把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相關審批領導妥善解決。
4.1.9除相關審批領導批準外,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印章。
4.1.10印章管理人員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4.1.11各類印章管理部門需做好公司印章各類存檔資料的檢查、督導工作,確保公司印章的合法使用。
5.附則
5.1公司其他印章管理辦法同本管理制度,公司(分公司、各項目部)財務專用章均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5.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綜合管理部負責擬定、解釋。
5.3本制度文件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6.質量記錄表格《印章使用審批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