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被列入十大恐怖國家組織—緬甸被列入十大恐怖國家組織有哪些
華輿訊 據緬甸金鳳凰報報道 5月8日,緬甸中央反恐委員會發布2021年第2號通令,依照《反恐法》第6(e)條款、第72(b)條款,將緬甸人民國防軍及其附屬的地方組織、緬甸民族團結政府和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認定為恐怖組織。
緬甸反恐中央委員會表示,這是根據《緬甸反對恐怖主義法》并經過國家管理委員會同意后作出的決定。
根據通令,被認定為非法組織的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和由該委員會成立的民族團結政府,是動員民眾參加CDM運動,進行暴力事件的組織。通令稱,由于他們的動員,國內多處發生暴力事件,如損壞政府行政機制的襲擊、縱火、、威脅等。
此外,通令還表示,民族團結政府在成立人民國防軍(People Defence Force-PDF)后,以“地方國防軍”名義進行武裝暴力事件,還對未參加CDM運動者進行威脅,動員、脅迫學生和老師不要上學,鼓勵暴力事件。這些行為造成民眾恐慌,嚴重違反了2014年6月4日依照《聯邦議會法》第23號頒布的《反恐法》第3(b-13)條規定。
據了解,緬甸人民國防軍是由緬甸民族團結政府于5月5日宣布組建,隨后緬甸膠塞、內比都等多地宣布,成立人民國防軍在當地的附屬組織。
此外,緬甸民族團結政府由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于4月16日宣布成立。緬甸內政部于4月20日宣布民族團結政府為非法組織,之后又宣布對民族團結政府主要成員進行通緝。(原標題:緬甸人民國防軍等被中央反恐委員會宣布為恐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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