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不同、勞動合同與聘用
2024-01-05 18:27:17
聘任合同和勞動合同有的區別如下:
1.適用范圍不同。狹義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范圍主要為事業單位。
2.政府干預的程度不同。國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對事業單位仍實行宏觀管理,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編制管理。目前由國家核撥經費的事業單位仍實行嚴格的編制管理;經費管理。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向聘用人員支付的工資報酬,主要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
3.管理監督部門不同。按照國務院各部門的職能分工,目前,事業單位和企業分別由國務院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對其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和監督。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
4.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沒有嚴格的程序性要求。而聘用合同關系的建立,有著嚴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5.試用期期限不同。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聘用合同的試用期可以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