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代理委托書(民事訴訟代理委托書什么時候交提)
朋友小周因老公小鄭有了外遇提出了離婚,但兩人在家里的孩子、房子、車子等方面無法達成協議。所以小周不同意離婚。小鄭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訴訟。
在收到法院傳票時,小周有點蒙圈了,因為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走了。上網查詢了相關法律,又咨詢了一些朋友,最后還決定請一位律師擔任她的離婚案件訴訟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是需要簽定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的,那么朋友們,你們知道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怎么寫嗎,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我給大家一下簡單的示范,供大家參考。
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周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漢族,現某某公司職員,家庭住址是()。聯系方式(電話號碼)
受委托人:劉某某,某某省某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方式(電話號碼)
現委托劉某某律師在周某某和鄭某某的離婚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托訴訟代理人。
代理權限為:一般授權委托代理。
代理事項為:代為起訴、立案、代收和遞交本案法律文書,申請撤訴,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以上就是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的示范格式了。我們在寫授權委托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委托書中,委托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不要含糊不清,讓人產生歧義。
2、委托的權限范圍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的有效依據,一定要寫明確。
委托的權限分為一般授權委托代理和特別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權限,代理律師只能代理當事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出證據,進行辯論,申請財產保全等一般事項,如果在開庭過程中涉及一些重大的事項,則需要當事人有明確有意見。
如果是特別委托代理權限,則代理人有權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
這里面的區別還是很大的,所以,在授權委托書中一定要明確權限范圍,朋友們弄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