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保管者的職責—公司公章保管人
在公司的對外經營交往中,印章起著在形式上代表公司意志的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依據蓋章認定有關文件的效力進而確定有關權利義務的歸屬。因此,公司應當對印章的管理使用予以重視。本文就公司在管理使用印章過程中需要注意的要點作簡要介紹。
第一,企業要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印章管理崗位人員要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印章管理崗位的法律風險防控職責;同時,要加強對印章管理崗位人員法律風險防范的教育,使其認識到印章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第二,企業要制定印章管理規定,指定印章歸口管理部門,明確企業各部門印章管理職責,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業務流程,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企業應當建立統一的印章使用臺賬,制定印章使用申請表,申請使用印章必須按印章管理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經過有權部門和企業領導批準,經企業領導批準后,印章使用人應填寫統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文書人員對用印文件要認真審查,審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關文件上用印,用印時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第四,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未經企業主要領導批準,不允許將印章攜帶外出,特殊情況下需攜帶外出時,必須指定監印人隨同,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項目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第五,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空白文件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寫明文件份數,在文件內容實施后,應再次進行核準登記,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時,應將文件、資料退回行政部(或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在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過程中,公章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
第六,企業必須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應按照印章管理規定組織法律、監察等部門對所屬單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七,企業所屬部門發生變更或繳銷后,印章統一管理部門必須收繳部門印章及用印記錄;所屬分公司注銷后,在工商注銷手續完成后,必須收繳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名章等在內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記錄;項目部關閉后,項目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必須全部上繳企業印章管理部門,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會同法務部門將收繳的印章統一銷毀,用印記錄由印章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規定存檔。
第八,企業在遇到仿冒本單位或項目部印章的情況時,建議進行如下操作:首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責任;其次,在相關報紙上發布澄清聲明,及時知會潛在客戶;再次,及時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對人,陳述相關事實,解除相關合同,如果相對人不予配合,要及時向當地法院申請,通過法律途徑認定相關合同的無效、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