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學籍管理目的
法治日報 | 作者 丁一 文麗娟
“為什么高校不讓社會人員進去參觀了?!”
今年十一期間,山東棗莊的宗女士帶孩子來北京旅游,本想去幾所著名高校參觀,讓孩子感受下大學校園文化,不料卻吃了“閉門羹”——需要提前預約,且需要由本校學生以“親友探訪”為名進行預約。
“我記得以前不是這樣的。孩子三四歲時,我帶他來北京旅游,也進過高校參觀,當時只要出示并登記身份證號就可以。”宗女士說。
不僅僅是北京,《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采訪了解到,不少游客近期在各地旅游時都遇到了高校不對社會人員開放的問題。很多人對此有疑問:大學校園為什么不開放,到底應不應該對社會開放?
高校設置通行門禁
社會人員難以進入
連日來,記者以游客身份來到北京5所高校的大門口,均發現進入校園需要通過閘機,而過閘機需要提前預約并刷身份證進入。“沒有預約不讓進。”校園門口有保安告訴記者,“這是學校規定,我們只是按規定執行。”
如何預約?記者采訪了解到,大部分高校的預約并不直接對社會開放。一名北京高校的學生向記者演示:需要以學生身份登錄學校內網,進入訪客預約系統,提前24小時為親友預約,并刷身份證實體卡方能進入校園。
“為什么不讓進?”在高校門外,記者遇到多位從外地來京旅游的游客,多數帶著年齡尚小的孩子。“從小跟孩子說要好好學習,將來考××大學,這次想帶孩子進校園體驗下,沒想到不讓進。”有游客說。
還有游客吐槽說,好不容易想辦法預約到了,有的高校需要攜帶身份證實體卡才能進入,電子版身份證“不好用”;且部分高校游覽時間有限制,“預約成功后只能進去一次,都不敢出校門午餐”。
記者梳理了北京、廣東、山東等地多所高校的進出校政策,發現目前大部分高校主要面向校友、在校生親友開放,其他社會人員無入校途徑;少部分高校實行實名認證,分時段限制、區域限制、提前預約等措施后面向社會公眾開放;也有少數高校面向社會人員實行登記入校。
為了進高校參觀,一些人開始想“辦法”、做“攻略”。廣東某高校在校生黎木木(化名)告訴記者,其學校同樣只向在校生親友開放,但很多社會人員有自己的辦法進入,比如年紀輕的,在學校西南門騎共享單車可以進入,保安一般當作學生不會查驗校園卡,“如果一眼就看出你不是學生,肯定被查,就進不來了”。
在北京某高校,一名在校生告訴記者,學校一側門閘機口經常沒有保安看守,而閘機又不夠“智能”,只識別校園卡不識別人臉,學生可以多次刷卡帶人進入。還有一棟樓聯通校內和校外家屬區,在晚上7點關門之前進入這棟樓,就可以進入學校了。
至于校園為何不對社會開放?多個高校的行政老師解釋說,疫情發生后,高校普遍實行封閉管理,封閉管理有利于校園安全管理,可以減少校園開放可能帶來的一些風險,于是很多高校將這種管理措施延續至今。
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主任韓永安說:“一些高校目前沒有面向社會開放主要基于以下因素: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問題、校園的承載能力,實行封閉管理可以有效控制人員流動,維護校園內的秩序和安全,防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多數群眾期待開放
利于文化交流傳播
江蘇南京的王女士是暑期來京參觀高校“碰壁”的家長之一。“作為外地的學生家長,假期帶孩子到北京旅游,參觀高校是‘重頭戲’。我們希望帶著孩子感受校園文化,讓孩子產生對知識文化的憧憬。”王女士說,現在很多高校要么不好預約,要么預約名額“搶”不到,甚至出現一些“黃牛”,讓人困惑且失望。
來自北京朝陽的張先生說,他很理解高校出于安全和方便管理等原因而實行預約制,但高校校園不對社會開放,阻礙了孩子對文化的美好向往,“上小學的時候,我經常跟媽媽去高校轉,看到美麗的校園,教室里上課的學生,老師和學生討論問題,當時我就特別想上大學,立志努力學習將來上這個學校,最終夢想成真”。
山西太原的楊先生很懷念高校可以自由出入的日子。他小時候生活在某大學家屬院,當時經常去校內圖書館摘抄。“直到我上大學,校園的大門都是敞開的,直接騎自行車進去就行,現在很多大學都封閉管理了,連母校校門都進不去,更別提其他高校了。”
就讀于北京某高校的李同(化名)認為,大學校園不對社會開放,不僅阻礙了群眾感受校園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學術的交流。
李同說,他曾協助所在學院和導師舉辦過幾次學術講座及座談會,發現如果通過學校內網系統為校外人士報批因公入校,報批信息是從他的個人賬號發出的,其個人要為進校的人承擔相應責任。
“這種情況下,我只會極小范圍地幫參會人員及其所帶的博士生等申請入校,原本抱著興趣來旁聽學習的本科生乃至碩士生很難得到邀請參與進來,這容易使得學術研討變成‘精英’聚會,影響了知識的‘開放’。”李同說。
記者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就“高校是否應該對社會開放”隨機采訪了168人,其中包括100名高校學生及老師、68名社會人員。逾80%的受訪者認為高校應該對社會開放,開放的好處很多,包括讓更多人了解和體驗校園文化生活、享受高校資源、加強學校與社會的聯系、促進校園文化傳播與知識交流等。也有少數采訪者擔憂校園對社會開放會影響校園秩序、環境和安全。
一位高校老師說:“大學是公共資源而非私產,對社會開放是高校理應承擔的一項義務和責任,特殊時期的封閉管理不應該常態化,否則易造成行政管理資源的浪費。”
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教授李昕認為:“學生的年齡段不一樣,其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不一樣,需要受到的呵護與保護尺度也不一樣。大學里的學生大部分是成年人,是可以自負其責的,應該對大學校園采取更開放的態度,不能一概以安全為由建立過于嚴格的管理制度。”
李昕說,大學校園究竟是采取封閉性的管理還是開放性的管理模式,與大學的社會功能定位有關。“我們是采取以安全秩序為定位和管理的目標,還是更側重一種開放的、讓大學融入社會的目標?前者有利于降低風險、更加安全和有序,后者側重于大學的知識性、科學傳播、文化引領的作用。”
她認為,大學是知識、文化的高地,應該與社會融合。大學承擔的功能是引領城市創新、引領市民提升文化氛圍,為社會創新奠定文化底蘊,“如果當地高校是封閉的,那么整個城市文化難以是開放的、積極向上的、自由流動的”。
不斷提高管理效率
逐步擴大開放范圍
國家倡導什么樣的高校管理模式?對此,我國法律法規又是如何規定的?
韓永安介紹,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高校有權自主決定其內部管理體制和規章制度,其中包括校園開放問題。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楊尚東認為,從教育部鼓勵高校向社會開放參觀的通知可知,國家提倡自主、民主、互動的高校管理模式。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學校應當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高校校園管理屬于高校自主辦學權的范圍,高校應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校園管理規范,決定是否對社會開放。”
他介紹,根據我國學界觀點,行政法上的公物是指以公用為目的、服務公共利益而由公法規則確認的財產,包括公共公物、行政公物和公營造物。“高校校園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并由《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確定,因此屬于公物,從法理講,應該承認老百姓普遍享有高校參訪權。只是基于高校特殊性質,對參訪權可以有所限制。”
“高校管理模式還應當看高校的性質。”中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徐琳認為,高校如是私立承辦,可以更多考慮純自治管理,如是國立或公立,則應考慮公共服務的因素,而我國大部分高校運營資金是依靠財政資金和優惠政策來維系的。
“高等教育法規定,我國高校的三大功能是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首先須考慮到公共利益,實現最大化和最優化的公共服務。這一觀點在近年來的修法中也有所體現,比如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公共圖書館法就明確規定,國家支持學校圖書館、科研機構圖書館以及其他類型圖書館向社會公眾開放。”徐琳說。
徐琳認為,高校封閉管理涉及公共衛生法、應急管理法和行政強制法等,須考慮比例原則在諸法執行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正當性,防控措施要考慮可操作性。在行使過程中,也應當堅持正當性原則,減少對私權利不必要的侵害。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適當。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設定和實施行政強制。
“疫情已進入平穩階段,高校不對社會開放可能違反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楊尚東說,比例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行為適合于目的的實現,且選擇對公民損害最小的手段實現目的,同時達成的收益應當大于造成的損害。“高校作為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在行使相關行政管理權時屬于行政主體,應當遵守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我國高校大多為公立大學,由國家財政兜底,所有納稅人均為大學建設承擔了一份力量,大學是所有人的大學,是全社會的大學。”楊尚東認為,大學在承擔科研教學任務的同時還肩負一定的社會責任,需要積極開展社會服務,一些大學已經成為著名景點,當地的一張名片。另外,開放校園可以實現高校和社會雙向受益,社會可以更加公平地享受高校資源和便利,高校也可以在開放過程中更好地融入社會。
多位專家認為,高校應該有條件地、漸進地向社會開放。韓永安建議,高校建立合理的訪客制度,包括預約、登記、審核等程序,以保證校園安全;公布校園開放信息,定期公布校園的開放時間和限制區域,以及校園內各種活動的安排和注意事項;根據自身情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在確保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為社會提供更多的開放和交流機會。
“高校校園的開放應當是漸進式的,可以通過預約、登記、管理等方式逐步擴大開放范圍,并在管理上不斷創新和完善,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同時,需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服務和教育,確保入校人員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韓永安說。